您现在的位置: 镇江新闻  >   镇江新闻 - 社会

一超市非法储存烟花爆竹20余箱
经营者被行政拘留

发布时间:2013-02-09 10:04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前天上午,京口警方在检查辖区内商场、超市烟花爆竹储存销售情况时,发现东吴路76号一超市内非法储存各类烟花爆竹20余箱,随即将该超市经营者传唤至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同时对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作了证据保全。

目前,该超市经营者已被依法行政拘留。京口警方提醒广大商场经营业主,销售烟花爆竹一定要有合法手续,并且只能销售法律允许范围内的品种,否则将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魏琳 景泊)

来源:镇江日报 作者:  责任编辑:原晶晶
分享到:

金山论坛】 【打印】 【关闭
 
 
相关新闻
我也来说两句: 0条评论 查看评论
会员登录名 密码 匿名发表
 
内容页统计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