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14名打工者与企业就劳动经济补偿问题发生矛盾,在企业承诺兑现欠款期满后,打工者不但没拿到钱,负责人也失去了踪影。日前,丹阳法院在两天时间里,迅速结清了多起欠薪案件。
2008年前后,吴某、贺某等14人就在丹阳市某运输有限公司打工。之后,双方为劳动经济补偿金等问题发生纠纷,致使吴某等14人去镇政府上访。经镇政府领导解释、引导,后吴某等14人委托律师申请仲裁,丹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了仲裁裁决,但运输公司不服仲裁,向法院起诉。
后经丹阳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运输公司承诺在2012年12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补偿款,并自愿承担逾期违约金。到期后被告公司一直未付款,负责人蔡某也躲避在外,下落不明。2013年1月29日,吴某等14人向本院申请执行。
执行局收案当天,立即启动快速执行机制,一路执行员查询被执行人资产情况,另一路执行员与吴某等14名职工联系,了解运输公司法定代表人情况。同时,工商、车管部门查找线索,终于查获蔡某下落。
执行法官当即决定,对蔡某采取强制措施。下午4点钟,执行人员赶到蔡某家中,将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1月30日,蔡某家属主动与14名工人协商,在执行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由蔡某一次性付清工资15万余元。
蔡某也表示,经过这次事件,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向职工表示歉意,保证以后一定依法经营。14名领取欠薪的职工对丹阳法院表示衷心感谢。(葛家栋 张俊建 谢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