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近日,记者从市经济开发区检察院了解到,2012年,我市摩托车驾驶人员醉驾案件有上升趋势,仅市经济开发区检察院,过去一年办理的44人醉酒驾驶案件中,就有35名系摩托车驾驶员,占醉驾案涉案总人数的79.5%。
从办理的案件来看,部分摩托车驾驶者对危险驾驶罪名一知半解或者根本就不知道该罪名的存在,以为醉酒驾驶摩托车最多是违法,不算犯罪,有的尽管知道醉驾是犯罪,但对法律上的醉驾概念却认识模糊,错误地认为只要酒量好,开车时神志清醒就不算为醉驾,对于血液酒精检测的80mg/100ml的醉驾标准毫无认识,还有的甚至认为“醉驾”仅仅是针对四轮机动车,摩托车根本就不算机动车。同时由于摩托车稳定性、安全性远低于汽车,发生事故后导致受伤的概率远高于汽车,且一部分摩托车车主未依法交纳保险,一旦发生严重交通事故,涉事双方家庭常常背负巨额债务,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
新春佳节即将到来,摩托车驾驶人员务必要克服侥幸心理,为了家人,也为了自己,一定要坚持“开车不饮酒,饮酒不开车”,过一个祥和的春节。(杜页川 姜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