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前天,本报用大幅图片报道了市区正东路与解放路交会路口出现“爱心斑马线”,交巡警部门解释是提醒机动车驾驶员到路口减速慢行的用意后,短短两天时间里,引来了市民及网友的持续关注。市民在肯定执法部门出发点的同时,对示范中的“爱心斑马线”究竟有没有效果,各有看法。昨天,记者采访了相关专业人士,从法律角度对市民疑惑进行了“解读”。
黄白相间的条纹,配上红色的爱心图案,别致的造型吸引了很多人的目光(见下图 陈路 摄)。本地某网络论坛上,题为“新上岗爱心斑马线惹争议”的帖子获得了数千的点击量。
跟帖的网友中,有人觉得好看有创意,“搞怪”至少比什么都不做好。“yzzz”说,对行人来说,走在路上多了点趣味。
也有人认为路口“花里胡哨”的,存在安全隐患,况且把“爱心”踩在脚下,不大合适。“K0LZ毕业”认为,斑马线所在的路口人流量本来就不大,如果放在第一楼街、南门大街等地方或许效果更好一些。
在质疑的人中,特地与本报联系的曹先生,观点显得“尖锐”不少。曹先生说,交巡警部门设置“爱心斑马线”的想法是好的,旨在提醒广大司机朋友在斑马线处主动避让行人,“不过要做到这一点,不是画爱心就能解决的,要通过有效的法制宣传才能达到目的。”
他觉得,在斑马线上画爱心有点多此一举。况且,斑马线是交法里规定的交通标志,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随意涂改。他为此举例说,曾有媒体报道,一位开洗车店的老板将交通指示标牌涂改为店面指示牌,其后被交巡警部门认定属于故意涂改交通设施。最终这位老板被罚款1000元,并被拘留15天。
“如果非法涂改、遮挡交通标志影响较大,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可能追究其刑事责任。”曹先生说,他对该条新闻里的上述介绍印象很深刻,在他看来,斑马线是交通标志之一,“爱心斑马线”的设置,严格一点来说似乎也属于违法行为。
针对曹先生的看法,记者电话联系了镇江某知名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恩贵。
提到这条“爱心斑马线”,王律师表示他从电视上也看到过它的模样,不过在他印象里,交法里对斑马线的颜色设置并没有明确规定,“涂成这样很醒目,也起到了警示作用,虽然加了心形图案,但还是斑马线。”
王律师说,外地也曾出现过类似斑马线,他比较欣赏这样创意的想法,而且爱心图案并没有占据多么大的面积,从他个人的角度来看,这样的设置没有问题。(陈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