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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餐饮所现金奖励投诉人举报
今年将邀请市民督察员提供信息

发布时间:2013-01-26 11:01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去年,我们共受理各类投诉举报51起,其中餐饮食品38起,保健食品13起。”昨天,市餐饮安全监督所稽查科科长王进告诉记者,他们根据《镇江市餐饮安全监督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举报奖励管理办法》,今年首次对去年符合条件的3名投诉人进行奖励。

去年夏天,田先生通过信访局反映,“大路镇一综合商店无证经营酒店”。市餐饮安全监督所派员调查时,认定该饭店并非无证经营。不过,执法人员发现,该店属于超范围经营,而且,两名从业人员不能出示健康证明。执法人员出具了现场检查笔录,并对其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接到反馈电话的田先生对相关部门的高效处理表示赞许,而且意外获知还有两百元奖励。

去年2月,佳佳幼儿园的学生家长卞先生发现,孩子肚子不舒服;他听到别的家长说起,其他孩子也有类似情况。卞先生担心幼儿园的桶装水有问题,便拨打12345热线作了反映。市餐饮安全监督所执法人员调查后发现,幼儿园当时并没有投诉中所说的18名学生“上吐下泻”的情况,有出勤记录表为证,只有一名小朋友被医院诊断为“感冒发热引起的呕吐”。他们检查了幼儿园的桶装水,发现都能提供合格的检测报告。

最后,卞先生领取了100元举报奖励。他说,事情处理得让他满意,而有关部门给予的奖励,让他有些意外。

市餐饮安全监督所所长刘远说,对去年举报的奖励,只是一个尝试。目前,他们的监督员队伍仅23人,为了丰富信息源,他们希望更多的市民通过拨打举报电话88985110提供线索。(记者 孙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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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行为举报可以受奖

市餐饮安全监督所副主任医师姜汝福介绍,下列举报行为,经查证属实,将给予举报人奖励: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或伪造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经营活动的;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食品、回收食品或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以及洗涤剂、消毒剂加工食品的;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生产食品的;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食源性疾患,隐瞒不报的。

据了解,奖励也分等级的。一级举报是指能详细提供被举报者的违法事实,直接掌握现场物证、书证等相关证据并配合查办,举报情况与查办事实完全相符;二级举报是指能提供被举报者的违法事实,并掌握部分现场物证、书证并配合查办,举报情况与查办事实基本相符;三级举报指尚未对违法事实进行直接核实,但可以提供查办线索,不直接协助查办活动,举报情况与查办事实大致相符。

“对于已经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案件的举报有功人员,市餐饮安全监督所将根据举报等级,按照一定标准给予一次性现金奖励。”姜汝福介绍说,有罚没收入的一级举报,举报人可获罚没款15%的奖励。

  (记者 孙霞)

 

来源:京江晚报 作者:  责任编辑:原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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