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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抄本揭示清代镇江口岸如何征税
对研究早期镇江货物进出口税率颇有助益

发布时间:2013-01-24 10:21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晓祝 摄

金山网讯 家住和平路街道一泉社区的笪先生是位收藏爱好者。他收藏的一本清光绪年间“发给三联报单如何撤回暂行章程十条”的手抄本,不仅记载有当时“洋商”的关税应如何缴纳,什么情况下可以“撤回”退税,什么情况下又得补缴,甚至将货物罚没“全行入官”,现在看来颇有意思。最难得的是,里面抄录了当时数百种进出口货物的具体税率,是研究早期镇江口岸进出口税率的珍贵原始资料。

这本手抄本比现在的正规书籍略长,采用纸捻而不是线绳装订。由于该手抄本已有100多年历史,故品相不是很好,原封面已不存在了。整本以蝇头小楷伴行书及不太容易辨识的“简化字”和原先老中医开处方用的“分、钱、两”等计量符号表述具体的税率,而且“买”“卖”不分。

笪先生坦言,尽管他早年就从民间淘得此手抄本,但尚未深入研究,只能寄希望于对此感兴趣的人。他推断,此手抄本很有可能是原先在某洋行打工的“帮办”所抄写,目的是掌握市场行情和规则,这是他们赖以生存和吃饭的“本事”。

此手抄本中的文字大体为当时尚未流行的白话文,无标点符号。

据地方志记载,1840-1842年的鸦片战争以清政府失败、签订《南京条件》而告终,除割地、赔款外,还被迫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五处为通商口岸。各国列强除在通商口岸设立企业外,还利用《虎门条约》的规定在通商口岸租地建房,划定租界。1857年,英法两国又发动第二次鸦片战争,清政府屈服于英法联军的侵略凶焰,被迫先后签订《天津条约》与《北京条约》。《天津条约》第十款中规定“准将自汉口溯流至海各地选择不逾三口准为英船进出货物通商之区。”并且特别提出“镇江一年后立口通商”。镇江的开埠时间为1861年5月10日,为入江第一商埠,自此镇江就有了租界和海关。镇江关初时暂设于江中心的焦山自然庵内,后来在如今的平政桥江神庙地段建起三层楼的镇江关,税务司公馆也建于关署附近。

据《镇江史话》,镇江港每年的进口数字很大,如光绪二十九年,外洋运进本口洋货价值二百四十七万九千余两,复进口一千八百四十四万二千余两,合计二千零九十二万两左右。包括进出口在内的关税,光绪二十九年为一百二十八万二千余两,三十二年为一百二十四万九千余两。

各国列强在镇江口岸倾销“洋油”、“洋铁”等商品的同时,还大肆掠夺中国内地廉价的农副产品。以1894年为例,镇江口岸输出的货物总值约400多万两白银。最可耻的是,洋人还将鸦片以“洋药”的名目视为正当贸易。光绪年间自镇江口岸的运输量每年都在1万担以上,鸦片烟行遂成为镇江五大行业之首。

来源:京江晚报 作者:晓祝 竺捷  责任编辑:朱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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