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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执行款民工很开心:“过完年还来丹阳打工”

发布时间:2013-01-23 08:36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近日,丹阳法院执行局举行了涉民生案件执行款发放活动,4名来自四川、云南的外来务工者足额领取了工伤赔偿款。

据了解,4名外来务工者均受雇于丹阳市某工具公司,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了工伤事故,经丹阳市劳动部门仲裁后,确定该工具公司共须支付工伤赔偿款27万余元。劳动仲裁生效后,该公司未主动给付赔偿款,4名外来务工者于2012年12月底向法院申请执行。

案款发放完毕后,一名来自四川自贡的打工者称已经买好了第二天回四川老家的火车票:“感谢法院帮我执行到了赔偿款,过完年我还来丹阳打工!”

  

来源:镇江日报 作者:葛家栋 束文辉 姜萍  责任编辑:朱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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