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因为“电视声音过大”,与邻居大打出手。近日,润州法院审理了一起因邻里纠纷引发侵害案件。结果,市民徐女士夫妇与帮忙的朋友都为自己鲁莽的行为付出了代价。
据了解,去年10月的一天晚上,由于原告周某家的电视声音过大,徐女士上楼敲开周某夫妇房门,要求将声音开小点,然而周某夫妇并未同意。双方争吵了几句,徐女士因为力单势薄,只好回家。徐女士将此事告知好友邱女士,邱女士当即表示要帮其“讨个说法”。
第二天傍晚,邱女士带着兄长邱某上门找周某夫妇交涉,双方很快由言语冲突升级为肢体冲突。楼下的徐女士和丈夫也冲上楼“参战”。等到民警赶到现场时,周某夫妇都不同程度受了伤。周某夫妇至法院起诉,要求徐女士一家赔偿包括精神损失费在内的各项费用,共计5万多元。
法官经审理,判决徐女士赔偿周某夫妇合计2532.8元,对于原告要求的精神损失费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