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认为医院的各项检查项目会对腹中胎儿的健康造成影响,丹徒区80后市民叶女士忍痛打掉了腹中胎儿,并将一切归罪于致自己怀孕的男友夏某,提出3万多元的赔偿,没想到这一要求在昨天丹徒法院审理过程中,当庭被法官驳回。
2012年10月5日上午,叶女士和同居男友夏某为琐事发生了争吵,并升级为肢体冲突。夏某一怒之下将叶女士狠狠一推,叶女士重重摔倒在地,夏某却摔门而去。
当天下午,叶女士自行到医院检查是否受伤,却意外检查出已经怀孕两个月了。因为担心在医院做的CT、胸透等产生的辐射会对婴儿的健康造成影响,“不想生下不健康的孩子。”考虑再三后叶女士选择了人工流产。
人流后,叶女士随即要求夏某支付医疗费用及精神损失,但遭到夏某拒绝,叶女士遂起诉到丹徒法院,要求夏某支付各项费用共计30420元。
庭审过程中,通过向医疗机构核实,承办法官了解到,虽然医院的一些检查项目确实存在辐射,但这些辐射对胎儿的影响微乎其微。所以即使使用过CT、胸透等,也并非一定要选择人工流产。
最终,法院认为叶女士流产与夏某并无直接关系,法院酌情判决夏某支付叶女士到医院检查花费的1240元,但驳回了叶女士要求夏某支付其人工流产的医药费、护理费及精神损失等请求。(李卉 吴婷 景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