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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受气起诉离婚患病丈夫要求扶养

发布时间:2013-01-14 08:23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妻子起诉离婚,丈夫起诉要求妻女给付扶养费,女儿起诉父亲人身伤害。一家三口频频上法庭,夫妻情、父女情道道裂痕。日前,这三起亲情纠纷在润州法院的调解下终于平息。

徐某本是下放知青,1975年与当时下放所在村的男子卫某结婚。由于受教育程度、思想观念、生活习惯等差异,婚后生活一直不太美满。又因婚后生育一女小徐,受男方家中根深蒂固的重男轻女观念影响,一家人的生活更是波折不断。卫某曾两次起诉要求离婚,后又撤诉。

2012年9月,徐某来到法院起诉,要求与卫某离婚。接到离婚诉状的卫某反将徐某和女儿告上法庭,要求妻子和女儿给付他扶养费。同一天,女儿又起诉父亲人身损害赔偿,因为父亲打伤了自己,去医院治疗医药费若干,要求父亲赔偿自己的损失。

原来,去年3月,卫某因心脏病复发住院治疗,虽经抢救但仍需开刀治疗。由于夫妻关系不融洽,徐某没有支付医疗费用。卫某便将妻子和女儿告上法庭,要求给付扶养费。

“爸爸性格十分暴躁,经常为琐事对妈妈实施家庭暴力,我多次从中劝阻、调和,爸爸非但不听还经常辱骂、殴打妈妈。去年3月,爸爸又因家庭琐事对妈妈大打出手,我赶到后进行劝解,爸爸不分缘由冲上来对我就是一拳,导致受伤。”小徐陈述了起诉父亲赔偿的缘由。

受理案件后,法官通知三人来法院调解,在调解时,一家人互不相让,相互指责对方,各自坚持自己的主张,养育之恩和血浓于水的亲情荡然无存。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法官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希望双方客观地评价对方的过失,经过承办法官分别向一家三口释法说理。最终,这家人的三起案件达成了调解协议,徐某与卫某和平分手,女儿小徐正常按月支付卫某扶养费用,父亲卫某造成的伤害赔偿费用从扶养费中逐步扣除。(晓华 王蒙 谢勇)

来源:京江晚报 作者:  责任编辑:原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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