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探索建立村组集体资金委托理财投资模式
3万农民去年收益4000万
村民查看“三资”管理电子监查系统
基层“三资”管理电子监查系统接受检查
工作人员“三资”培训
元旦一过,镇江新区大港街道兴港社区的潘培军把自家四口人身份证明交到所在街道,经资格确认,他们一家在春节之前可以获得约300元/人的村组集体资金委托理财收益分红,而这笔红利今后每年都会有。
“这笔钱虽然不多,但是来得很意外,让人惊喜。”潘先生解释说,他们的原住地孩溪村早在2002年就因征地拆迁而消失,村民们都住进了安置小区。这么多年过去了,至于原来村组集体资产到底有多少,大多数村民并不清楚,更不期望会有收益。
2012年,镇江新区在农村集体“三资”清收的基础上,探索建立了村组集体资金委托理财的投资模式,农村集体资金参与委托理财规模达到6.185亿元。按不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15%的水平分红收益,新区增加村组集体收益4026万元,平均每个行政村增加收益73.2万元。此外,新区还规定村组集体收益60%以上要分配到人,此一项即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2416万元。新区村组集体资金委托理财,不仅确保了农村集体“三资”的保值增值,还维护了农民和农村集体收益分配权。
据了解,2013年春节前夕,新区将有3万余农民涉及此惠。
“三资”清收:
让7.3亿元集体资产“活”起来
农村集体“三资”即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这是关乎农民利益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也是发展农村经济、实现农民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质基础。
对于“三资”清收的意义,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王桂宏有一个通俗的比喻,“还干部清白,还群众透明。”可以从根本上拆掉农村党员群众的“隔心墙”,消除“村务不公开、管理不透明、监督不到位”现象。
新区“三资”清收工作始于2012年3月下旬。新区先后出台了《镇江新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和《农村集体“三资”清收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清收责任主体和清收工作方式方法,并专门成立了由新区纪工委书记为组长的清收工作领导小组。
据统计,截至2012年年底,新区5个镇街、48个村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共清理出村组资金、资产7.3亿元,其中货币资金近3亿元,三资总值比清理前增加近5000万元。
偌大一笔“三资”款项,如何做好其规范化管理工作是谁也无法忽视的责任。新区以“收益分配”作为“三资”管理工作的最终结点,为保护农民的权益,切实增加农村财产性收入,实现“发展成果全民共享”的美好愿望,新区探索建立了村组集体资金委托理财的投资模式,让钱“活”起来,既为村组集体提供了稳定的收入来源,也减少了投资风险。
“三资”清理工作完成后,新区通过委托理财增加村组集体收益4026万元。其中提取20%的公积金用于集体资产扩大再发展,根据需要适当提取公益金用于公益事业和历史矛盾化解,60%以上用于受益人分配,新区农民可获得财产性收入2416万元。
网络监管:
让集体资产清清楚楚
村组集体资金委托理财投资让村民们享受到了实惠。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自于农村集体“三资”清收。据镇江新区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陆海栋介绍,为了加强和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提高村级集体经济民主管理水平,新区由纪工委牵头,社会发展局配合,镇(街道)组织实施,推行“三资”管理电子监察,全面建立“三资”监管网络平台,建立起覆盖新区所有村及涉农社区的网络系统,确保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及运行情况实时查询、实时分析、实时监管。
为此,新区要求各镇(街道)以所辖村及涉农社区为单位,将农村集体“三资”相关数据、电子文本、工作流程等信息及时录入、更新监管系统,建立统一规范的“三资”数据库和区镇村三级“农村三资管理电子监察”平台。镇(街道)纪检、农经部门负责对监管网络平台实际运行情况进行网上监管,监管情况每月15日之前书面报送区纪工委。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和解决,村组账目做到当月发生的业务当月报结,村级账目在报账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录入上传。
各镇(街道)监管网络平台建设运行情况由区纪工委会同新区社会发展局组织人员评估验收。平台按照“五有”标准(即:有平面图、有权证、有照片、有数据、有合同)建设。通过“三资”管理查询系统、网络平台、预警系统,强化资金、资产、资源、工程项目、收入支出、报表、统计分析、“三资”查询、涉农公开、经济合同管理等“十大”管理功能,进一步扩大农民对“三资”管理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推进“三资”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民主化、信息化。
村(含涉农社区)大额度资金开支、集体项目承发包等重大事项要严格履行民主程序,认真做好相关记录,及时报送镇(街道)主管部门。镇(街道)要严格按照“三资”监管软件系统的程序要求录入和上传各项财务和合同资料信息。
镇(街道)农经部门将软件系统自动生成的上月财务公开表每月10日前上传到“三资网络监管平台”,不准超期上传。凡违反规定的,区纪工委按照相关规定将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责任。
以科技手段为支撑的新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电子监察工作新模式,曾在2012年先后得到中央电视台、《农民日报》等媒体专题采访报道,引起广泛关注。
委托理财:
让集体资产不断增值壮大
“新区委托理财的投资模式之所以能够实现稳赚不赔,关键在于其全部运行过程的风险控制。”大港街道农经站张正国站长对记者说,“风险控制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全程监督。”
记者采访中发现,新区在“委托理财”过程中,监督无处不在。无论是在农村集体“三资”清收到位、村组集体资金委托理财执行过程中,还是镇(街道)委托代理资金扎口管理规范、村组集体收益分配制度执行等方面,新区对相关部门都实施效能监察和问责制度。
镇江新区监察局副局长谢恒福告诉记者,新区针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还专门制定了对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办法,做到告诫于先,惩治有度。
新区规定,凡村组集体资金委托镇(街道)管理的,要签订委托理财协议,明确委托理财收益和期限;镇(街道)动用村组委托代理资金对外投资的,要签订委托投资合同,明确委托投资收益和期限,投资项目年收益不得低于同期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上浮15%的标准。此外,均要报新区农经主管部门备案。
委托理财收益收缴到位后,由镇(街道)农经部门实行专户储存,封闭管理。社会发展局对此进行动态监督。
财务管理方面,按照《镇江新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和《镇江新区农村财务管理规范》,规范实施村账镇代理、组账村代理、村组资金集中管理、会计业务集中核算的“双代理两集中”的财务管理模式。
坚持以村为基本核算单位的原则,实行一村一账,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对已拆迁村组的集体资产归原村组全体村民所有,资产没有作妥善处理的,纳入农经监管范畴,单独做账,单独核算。镇(街道)农经部门都能确保至少有两名持有会计从业资格上岗证的会计专职负责农村财务管理。镇村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资金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支出审批制度,严格审批手续,保障货币资金的安全与完整。
基建投资和购置大型固定资产1万元以上的,须先制定预算,经村“两委会”讨论通过,形成会议记录并报镇(街道)领导审批后方可实施。村、组集体经济组织购建资产在5万元以上的必须按四议两公开规定要求管理,采取公开招、投标的形式,并报镇政府(街道办)领导批准,镇(街道)纪检部门监督实施。
规范使用拆迁补偿资金。因拆迁而产生的各项集体补偿款不得用于非生产性开支或擅自一次性平均分配,由镇(街道)农经部门扎口管理,封闭运作,专款专用。专项用于拆迁的工作经费、困难家庭补助等与拆迁有关的事项,要纳入村“一事一议”规范执行,预算报镇、街道批准后执行,不得先列支后报批,不得没有预算先直接列支。
严格审查新办集体企业和对集体企业再投资项目。村、组集体经济组织直接经营集体资产的,应实行风险抵押,并在村“两委会”表决前将投资可行性报告报经镇(街道)农经部门审查,由区农经部门牵头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投资项目进行评估,通过后方可实施。区镇(街道)两级纪检、农经、审计部门每年对拆迁的村组资金进行集中检查。
江苏科技大学人文学院王同顺教授认为,“三资”清收之后的“委托理财”无疑成为新区利民惠民的“妙笔”。他说,惠民不是口号,“惠在何处、惠从何来”需要我们政府有足够的智慧,拿出切实可行的举措,让老百姓感受到实惠在身。农村“三资”是基层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多发领域,清理是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必然要求,镇江新区创新制度,探索建立了村组集体资金委托理财的投资模式,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好地惠及广大人民群众,顺应了人民群众的期待。
张斌 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