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持C1照却驾驶二轮摩托车,且摩托车还未上牌。“无厘头”的郭某被一次记24分,并处罚款400元。
6日8时30分许,郭某驾驶无号牌的普通二轮摩托车,沿黄山北路由北向南行驶至黄山北路与中山西路交叉路口附近处,被值勤民警检查。经查,郭某持有的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为“C1”,其行为属于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摩托车;而该摩托车未办理登记手续,其行为属于驾驶未经登记或者无临时通行牌证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郭某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摩托车,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相关规定,民警给予郭某罚款400元、一次记24分的处罚。
根据有关交通法规,如果被记满24分,需要去车管所参加理论和道路两项考试;如果记满12分,未达24分,只需要参加理论考试。
(王伟华 余长保 余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