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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不常用应急救治药储备点月底建成

发布时间:2013-01-08 10:12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分别为江大附院、一院、丹人医、句人医、扬人医,药品将零差率销售

        金山网讯 应急救治药品,顾名思义,这种药品对一些患者而言既重要又紧迫,关键时刻往往就是能救命的那根稻草。但一些不常用的应急救治药品市场上往往踪迹难寻,并因此造成了一些不必要的伤害。

        近日,镇江市卫生部门出台市“不常用应急救治药品”储备管理办法,将江大附院、市第一人民医院、丹阳市人民医院、句容市人民医院和扬中市人民医院设为“不常用应急救治药品”储备定点单位,以备不时之需。这5个储备点在一定程度上就是卫生部门为市民“买的保险”。据悉,相关储备工作将在1月底前完成。

        镇江市曾助外地患者寻药

        市卫生局团委书记毛俊峰告诉记者,我市曾为外市及外省患者寻药。去年9月,扬州一名6岁男孩不慎头部受伤,急需注射破伤风人免疫球蛋白,无奈找遍扬州全城均无所获,后通过新浪微博发布求助信息,我市卫生部门在5分钟内就找到了这种“救命药”。

        去年10月国庆期间,一名武汉网友在微博上求助,称小侄女的眼睛被石灰烫伤了,需要使用乙酰半胱氨酸滴眼液。但一家人跑遍了武汉和北京都没发现这种药,于是在微博上向药物生产地镇江求助,我市第四人民医院得此消息后在第一时间免费将药寄了过去。

        有幸运的也有不幸的,去年10月,丹徒区宝堰镇一村民被毒蛇咬伤后没有找到抗蝮蛇毒血清,造成病情加重,手指难保。

        5个储备点覆盖全市

        “不常用应急救治药品”是指部分极少使用的针对某种疾病或损伤、中毒有特效功能的药品或生物制品。为加强对不常用应急救治药品的管理工作,我市卫生部门决定,将江大附院、市第一人民医院、丹阳市人民医院、句容市人民医院和扬中市人民医院设为“不常用应急救治药品”储备定点单位,以备不时之需,卫生部门鼓励其他有条件的医疗机构适量储备。

        市一院急诊科主任张利远介绍,一些例如金属、化工、毒虫的特殊中毒,需要治疗中第一时间使用解毒药品,否则患者病情将会加重甚至失去生命。这些药物均不是常用药物,有些中毒现象甚至几年都不会发生,但一旦发生,急救药品就是救治患者所必需的,需要即刻可取。“像抗蝮蛇毒血清这样的生物制品,通常很难买到。”市卫生局医政处副处长鲍明珠说,上月底,我市制定印发实施了“不常用应急救治药品”储备管理办法,要求定点医疗机构自办法实施之日起1月内将列入目录的不常用应急救治药品按数量配备到位。鲍明珠介绍,相关储备工作将在1月底前完成。

        据悉,我市是全省第一个实行此项措施的城市。

        实行零差率销售

        不常用应急救治药品目录中共涉及亚硝酸钠注射液、高锰酸钾等21种药品,这些应急救治药品储备所需的费用由各医院承担,市、县两级财政给予补助。应急救治储备药品实行有偿调用,患者使用全部零差率销售,例如江大附院抗蝮蛇毒血清进价249.57元,零售价仍为249.57元。

        应急救治药品储备实行市、辖(市)两级调用,江大附院、市第一人民医院两大集团医院为市区应急救治药品储备医疗机构,各辖市人民医院为各辖市药品储备医疗机构。当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需紧急调用应急救治药品储备时,按属地管理原则,各辖市卫生局负责本辖区内应急救治储备药品的调度。

        对难以满足需要的不足部分,按有偿使用原则向市承担储备任务的医疗机构提出申请。在发生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市卫生局负责全市应急救治储备药品调度。办法中还特别强调,储备单位延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急救药品供应的,造成严重后果和损失的,将予以惩罚。

        鲍明珠告诉记者,市卫生局在官方网站上公布了所有药品的药品名、数量,5家医院和市疾控中心应急办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系人电话,患者有需要,可通过就诊的医疗机构联系。(张驰川)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盛林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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