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充分彰显独特优势,高标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建设低碳示范城市。扎实推进国家低碳试点城市建设,深入实施好“九大行动”。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明确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禁止开发区域,划定生态“红线”,将47个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落到实处,确保生态红线区面积高于20%;加强碳汇建设,编制碳排放清单,探索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全面实施镇江经济开发区国家级园区循环化改造,建设中瑞镇江生态产业园;建成南山10公里绿道并实现贯通;投放1000辆以上公共自行车,推进智能、低碳公交和运输,倡导低碳生活方式。
继续加强生态建设。巩固国家生态市创建成果,实施生态文明建设规划,镇江和丹阳、句容、扬中、丹徒力争全部进入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城市行列。加大生态修复力度,加快滩涂、湿地、丘陵、山体和工矿废弃地恢复治理,积极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和修复。新增造林面积4万亩,新建小区绿化率达到35%以上,力争创成国家森林城市。
推进环境专项治理。东部地区开展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完成索普化工基地、镇江新区化工园区周边隔离带拆迁工作。高资化工园区创成省级循环经济产业园。加大韦岗地区环境整治力度,取缔关闭非法轧石企业和石灰窑。深入开展第三轮化工行业整治,关闭企业50家以上,化工园区产业集中度达到65%。推进重金属行业整治。加强水环境综合治理,提高地表水功能区达标率。对凌塘水库实施生态修复,建设大港水厂,改建征润洲取水口,实施离岸取水工程,确保安全供水。
六、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不断增强发展活力
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扎实推进经济发达镇改革试点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积极开展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充分吸纳外来人口。有效落实“营改增”试点政策,全面推行预算绩效管理。稳妥推进市级投融资平台改革,不断增强其产业发展能力。引进战略投资者,推动恒顺、索普等国有企业改革。认真落实各项政策,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积极探索农村金融、土地制度改革,深入推进丹阳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
增强招商选资实效。突出产业招商、要素招商、以商引商和小分队招商,力争引进5亿美元以上项目10个、10亿美元以上项目3个,全年实际利用外资冲刺30亿美元,吸引央企投资100亿元、市外民资360亿元以上,各辖市区分别引进一个总投资100亿元以上的产业项目。举办金秋经贸文化旅游洽谈会以及赴台招商、国际友好交流、华创会等活动。创成国家级综合保税区,全力支持丹阳争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积极开拓外需市场。巩固欧美日等传统市场,开拓东盟、印度、俄罗斯等新兴市场,通过以新补旧,推动外贸稳定发展。加快培育重点出口企业集群,提高品牌产品出口比重,力争全年境外注册商标超过100个。组织企业参加各类展会,鼓励企业“走出去”,大力提升服务外包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