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家住桃花坞的毕师傅两年前购买了一台空调,但两年来这台空调频出故障,前前后后共维修了6次,问题依然没有解决,毕师傅两次来到市消协进行维权,但由于没有索要维修记录无法退换整机。7日下午,在市消协的再次协调下,维修人员表示为毕师傅的空调续保一年,如果在半年内再次出现性能问题,将整机更换。
毕师傅今年74岁,2010年5月3日在新世纪商厦,花3100元购买了某品牌空调,保质期3年。2011年8月开始,空调连续出现不制冷、主机滴水、电脑板需更换等问题,前前后后共维修了6次。虽然维修人员没有给他留下维修记录,但毕师傅自己每次都会做记录。
2012年10月,由于维修人员不兑现承诺,没有为空调更换电脑板,毕师傅第一次向消费者协会进行了投诉。随后,经消协调解,维修人员为其更换了电脑板,双方对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谁知到了12月,空调又不制热了,维修人员再次上门维修。然而更换完部件,空调依然不制热。无奈之下,毕师傅只能再次找到消费者协会,希望把这台空调换掉。
空调修理部的相关负责人表示,此前他们为毕师傅更换两样主要部件已花费1000多元,现在不可能整机退还。消协工作人员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家电主要部件更换两次以上,消费者凭维修记录可以要求退机换机。
维修部负责人最终做出书面承诺,为毕师傅的空调续保一年,此外,他们表示会对毕师傅空调进行全面检修,如若在半年内再次出现性能问题,他们愿意为毕师傅整机包换。对此结果,毕师傅勉强接受。
消协工作人员表示,家电维修投诉在投诉中一直占很大比例,投诉内容也大同小异。消费者切记在质保期内不要私自维修、拆装家电。此外,维修人员上门修理后,消费者一定要索要维修记录。
(记者 王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