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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分重罚行为
今年实施的“史上最严交规”不仅对一些交通违法行为处罚翻倍,此外还增加了部分处罚条例,本报将“扣6分”与“扣12分”的重罚行为整理出来,以提醒市民驾车时务必遵守交通法规:
这些行为会被扣6分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原来扣3分)。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
●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
●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明显标志。
●机动车驾驶人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
这些行为会被扣12分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含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原来扣6分)。
●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等。
●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的,驾驶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
●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
本报记者 张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