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镇江的城市排水及城市面源污染治理水平,即将获得新提升。近日,由国家住建部、省住建厅、清华大学等单位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对我市新修订的城市排水规划,以及与之配套的暴雨强度公式修订报告、城市面源污染治理规划,分别进行评审。新修订、制定的规划和调整后的暴雨强度公式,不仅将提高我市现行排水建设标准,而且将新建雨洪风险及灾害评估机制,由此我市在极端气候下可能出现的雨洪风险、积水灾害及面源污染,可大大降低。
近年来,我市城市框架逐步拉开,建成区面积甚至超出上一轮规划的城区范围,水文特性也发生显著变化。同时,全球气候异常造成了极端天气增多。据最近十年的气象资料统计分析,尽管我市年总体降水量未有变化,但可以造成城市内涝的强降雨(降水量30毫米/小时以上),已由两年一遇变成一年1.6次。这些都使得我市局部区域的积水频次增高,排水系统标准有待提升。
而作为排水建设重要依据的计算暴雨强度公式,更是制订于上世纪70年代,内容与实际情况已较大不符,难以适应新的要求。同时城市面源污染治理面临诸多难题,初期雨水对河道水环境污染的矛盾日益突出。为此,前年7月,我市开始对2007年编制的城市排水规划进行修编,并修订暴雨强度公式,编制城市面源污染治理规划。
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市政分院副院长赵江介绍,此次我市对城市排水规划及配套的暴雨强度公式、城市面源污染治理规划,进行修订和制定,是以1980年至2010年间气象资料为依据,着眼于应对短历时强降雨而提高现有排水设计标准。新标准下,普通地区积水风险,从现有的“一年一遇”提高到“两到三年一遇”;重点地区如火车站南广场的积水风险,甚至提高到“五到十年一遇”。一系列标准的提高,将有效增强城市防洪防涝能力。
在此次的城市排水规划修编中,一个重要亮点是建立雨洪风险及灾害评估机制。这一机制是基于极端强降雨天气下,城市出现积水及内涝时,对于风险控制可灾害评估的机制。根据这一机制,我市将在分析城市地貌的基础上,增强城市地面排水功能,并通过建设下凹式绿地、增强水系引导等方式,降低城市积水的可能造成的风险。并对部分积水风险高的区域,通过控制建设,来防止灾害发生。
据了解,新修订的城市排水规划,还借鉴深圳光明新城、天津中新生态城等国家低碳生态示范城经验,引入采用源头削减、过程控制、末端处理等环境低影响开发(LID)模式,以此指导排水工程,包括通过完成现有污水截流工程收集系统,建设巨大的初期雨水调蓄池等举措,打造水系生态修复工程。
副市长雷志强出席评审会并致辞。(刘云 梁和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