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日前,丹徒区教育局结合本区实际,出台《关于加强对公办幼儿园经费收支管理的几项规定》。
《规定》对财务管理体制、支出审批权限、编制支出计划、控制支出结构、伙食费管理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对于伙食费管理,严格按照镇江市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有关文件规定,每月食堂盈利严格控制在3%以内,月底结算并向家长公布。(徐润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