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限制,我市市区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多层住宅大多未安装电梯,以后的新建多层住宅也有部分未安装电梯,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市民的生活质量。由于增设电梯涉及规划、建设、资金、消防、物管等诸多方面,单靠居民个人努力显然难以如愿,迫切需要政府作为惠民工程统一运筹。为此,建议如下:
一、政府主导。由政府牵头,负责本辖区内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的统筹协调建设和管理工作,成立专门领导小组,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和街道、社区,加强协作配合,着力为市民提供优质公共服务,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
二、统一标准。由市政府结合镇江实际,制定出台既有住宅安装电梯的具体实施办法,明确适用条件,统一政策标准,保证依法规范实施。在安装资金方面,政府可给予适当补贴,业主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也可以使用维修资金,原产权单位也可以适当出资,业主之间可根据楼层差别分摊费用。
三、加强引导。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涉及人数多,需求各不相同,如何形成共识,需要政府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形成共识。只有在形成共识的基础上,才可能将这项工作顺利推进。特别要制定由居民共同参与的建设运行规则,防止个别人以一己之私无理阻挠,真正将好事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