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市的秋粮收购工作即将展开,2016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已于10月11日正式启动。为帮助广大农民和社会各界了解国家秋粮收购政策,更好地维护种粮农民利益,现就有关政策为大家进行解读。
一、当前国家实行怎样的粮食收购政策?有哪些收购方式?粮食都可以卖给谁?
答:当前我国粮食收购分为市场收购和政策性收购。市场收购指粮食价格主要由市场形成,所有取得粮食收购资格的经营者,都可以按市场价格直接收购农民的粮食。
政策性收购主要是国家为了实现宏观调控目标,在特定区域和特定时段内的特定条件下,委托具备资质条件的粮食企业,以规定的价格收购符合质量要求的粮食收购方式,目前主要是最低收购价收购。
农民可以根据市场行情和自身条件,自愿选择买方交售粮食。
二、什么是稻谷最低收购价收购政策?
答: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是指当市场粮价低于国家确定的稻谷最低收购价时,国家委托符合一定资质条件的粮食企业,按国家确定的最低收购价收购农民的粮食。
三、什么情况下国家会启动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
答:根据《2016年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以下简称《预案》)规定,在预案执行期间,当粮食市场价格持续下跌到国家公布的最低收购价格时,由中储粮分公司会同省级价格、粮食、农业、农发行等有关部门按照预案规定的最低收购价格水平和质量标准,及时提出启动预案的建议,经中储粮总公司报请国家粮食局批准,在相关区域内启动预案。
四、今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是多少?
答:以2016年生产的国标三等中晚稻为标准品,粳稻最低收购价每市斤1.55 元,具体质量标准按稻谷国家标准(GB1350-2009)执行。最低收购价是指承担最低收购价收购任务的收储库点向农民直接收购的到库价。执行最低收购价的粮食为2016年生产的等内品,相邻等级之间等级差价按每市斤0.02 元掌握。
五、稻谷最低收购价收购质量标准有哪些?
答:以2016 年生产的国标三等中晚稻为标准品。标准品粳稻的具体质量标准为:杂质1%以内,水分14.5%以内,谷外糙米2%以内,出糙率77%~79%(含77%,不含79%),整精米率55%~58%(含55%,不含58%)。另根据省粮食局、中储粮南京分公司和省农发行的规定,稻谷入仓水分不得超过规定水分。等外品粮食由经营者自主经营,随行就市收购或销售。建议广大农民朋友在出售稻谷前进行整晒,交好粮、卖好价,增加售粮收入。
六、粮食卖到什么地方可以享受最低收购价?
答:符合质量标准的粮食运到委托收储库点出售可以享受最低收购价,并实行依质论价;对不符合国家最低收购价标准的粮食,不允许进入托市收购。在最低收购价收购启动前有关部门会将当地所有委托收储库点名称、地址、最低收购价和联系电话,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广大农民朋友可以选择就近的收购库点出售稻谷。
七、对最低收购价委托收储库点有哪些工作要求?
答:执行最低收购价的委托收储库点,要在收购场所显著位置设立政策公示栏,统一格式公布最低收购价有关的粮食品种收购价格、质量标准、水杂增扣量方式、结算方式和执行时间等政策信息,让农民交“放心粮”;按照国家标准做好最低收购价粮食收购入库工作,不得压级压价、抬级抬价收购,不得拒收农民交售的符合标准的粮食;及时结算农民交售粮食的价款,不得给农民打白条;不得将农业发展银行贷款挪作他用。
八、今年售粮结算方式有什么变化?
答:从今年开始,国家政策性粮食收购执行“一卡通”结算。农民朋友售粮结算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变化:一是承担最低收购价收购的委托收购库点都运用了收购信息化系统,实现了电子开票。二是为了方便农民售粮和保障资金安全,积极推广非现金结算。非现金结算方式实现了资金实时入账、随时支取,提高了结算速度,确保了资金安全。请广大售粮农民积极配合,在售粮时随身携带身份证和银行卡。
九、秋粮收购期间,如何加强收购市场的监督检查?
答:一是检查收购企业是否具备收购资格;二是检查粮食经纪人有无利用上门收购对农民压级压价、短斤扣两行为;三是收购企业是否向售粮农民公示收购品种、质量、价格等;四是检查是否及时向售粮农民支付售粮款,有无“打白条”现象;五是检查企业是否存在压级压价损害农民利益、抬级抬价扰乱收购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六是检查收购企业是否及时准确地统计上报收购数据等。对于违反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有关规定的,一经发现,粮食部门将按照规定严肃处理,维护正常的粮食市场秩序。
粮食部门作为重要的民生部门,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粮食收购,事关农民种粮的收益;粮食消费,事关居民消费的权益;粮食流通,事关涉粮企业的利益。多年来,市粮食局努力把服务农民、服务居民、服务企业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打造以“三心三为三服务”(心系‘三农’,服务农民,为耕者谋利;心系社区,服务市民,为食者造福;心系企业,服务发展,为业者增效)为主要内涵的“‘粮’心为民”服务品牌。
实施“兴粮惠农”行动,全面提增“为耕者谋利”的能力。一是指导基层国有粮食企业坚持政策性收购和市场化收购并举,积极开展粮食收购,引导多元市场主体积极入市开展自主收购,确保不出现农民“卖粮难”。二是指导和支持国有粮食企业主动对接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参与粮食规模化生产,建立新型粮食购销关系,稳定收购粮源。三是指导国有粮食企业优化服务措施,2016年再投资1000多万元,建设5个收购库点的粮食烘干设备,在夏粮收购中有效帮助农民整理高水分粮食。四是推进国有粮食企业基础设施建设,今年投资4000多万元,新建仓容6万吨,探索“新四合一”技术应用,提升企业粮食仓储能力。五是推进粮食产业园建设,依托市粮食中转库、军粮供应中心,打造具备仓储、物流、加工、交易、配送等多功能的现代化粮食产业园。
实施“放心粮油”行动,全面提高“为食者造福”的水平。一是加强沟通协调,积极采购粮食储备,确保地方储备粮食数量真实、质量完好、储存安全。二是加强粮食市场监测,完善粮食应急供应网络,保障全市粮食市场安全稳定。三是推进“放心粮油”工程建设,今年全市发展“放心粮店”30家,总数达到 125家,基本实现城市社区、农村乡镇“放心粮店”全覆盖。四是落实粮食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粮食收购、消费市场的监管,确保粮油市场收购有序、消费放心。五是加快军民融合式发展,不断拓展军粮供应服务领域,把军粮供应站点打造成集军粮供应、应急供应、放心粮油“三位一体”的服务载体。
实施“助企兴业”行动,全面提升“为业者增效”的作为。一是加强与粮食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合作,引导粮食企业对接最新粮油科技成果,推进产学研联合。二是指导企业加强品牌建设,大力发展精深加工,积极培育新的增长点,壮大新型粮食科技企业。三是推进粮食信息化建设,投资1500多万元,完成了市县综合粮食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和中心粮库智能化升级,提升了全市粮食管理水平。四是推进机关效能建设,争创绩效管理“先进处室”和“效能标兵”,开展了“与种粮大户、家庭农场面对面”、“粮食政策解读”、“放心粮油比较试验基地开放日”、“爱粮节粮志愿者宣传”、“放心粮油”社区行和“粮库信息化操作技能比赛”等活动。五是开展“爱粮节粮”宣传志愿服务,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减少粮食损失浪费,增强粮食安全意识,形成爱粮节粮的良好风尚。 (吴金义 孙晨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