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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来镇检查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发布时间:2016-08-31 00:58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29日至30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史和平带领执法检查组,来我市检查《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史和平强调,为了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加大环保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力度,省人大常委会把《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情况的检查,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9月份召开的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将听取和审议该条例的执法检查报告。

在听取了我市关于贯彻《条例》情况汇报和关于修订完善《条例》的意见建议后,史和平充分肯定了我市贯彻实施《条例》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积极成效。他说,镇江紧紧围绕治太目标,组织有力,责任明晰;执法严格,依法推进;多措并举,综合治理。总的来看,镇江太湖流域水质总体趋好,成绩来之不易。他要求,镇江要强化责任,进一步坚定依法治太的信心和决心;要依法行政,积极推动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的贯彻实施;要突出实效,强化人大的职能,加大对本地区本级政府治太工作的监督力度。

据悉,治太工作启动以来,我市将治太工作作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至去年底,全市太湖流域7个国控断面达标率,由2009年的不到15%提升至71.4%。从2014年起,太湖流域环境区域补偿资金由逆差变为顺差,去年反向获取省区域环境补偿资金123万元。“十二五”期间,我市累计实施太湖水污染防治工程1100多项,投入资金50多亿元,连续8年实现“两个确保”的工作目标。在2014年省太湖办对流域五市的年度考核中,我市列第一位,2015年列第二位。

在镇期间,检查组一行还实地检查了古运河综合整治现场和征润洲水源地原水水质安全保障工程等地。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鄂金书、副市长詹立风陪同检查。(记者 林兰)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刘长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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