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专题新闻

保健食品不是“灵丹妙药”
新规出台,效果不是你想吹就能吹

发布时间:2016-07-09 23:59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宣传对各种疾病有疗效,甚至可以治愈癌症,实际上却是不合格产品,不少商家为了推销保健食品,在虚假宣传的道路上越走越远,由此引发的各类消费纠纷也层出不穷。从本月起,《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正式出台,严控保健食品的虚假宣传。

家住丹阳的市民顾女士向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投诉称,她在参加某保健食品会议营销后,被组织方集中带到无锡生产基地参观,购买氨基酸保健食品,商家宣传产品可以治疗肺病、腰疼等多种疾病,但买回来后,顾女士的女儿在网上没有查到产品相关信息。丹阳市市场监管局的工作人员调查发现,声称是某经营部的组织方也并不存在。

而家住丁卯的85岁刘大爷的遭遇与顾女士如出一辙。在听完健康讲座后,刘大爷花了近一万五千元购买某种胶囊产品。在讲座中,讲课人宣称该胶囊可以治愈癌症。同样在买回来之后,经家人上网查询发现,该胶囊竟是经外地食药监部门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

面对保健食品市场宣传的乱象,7月1日正式实施的《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主要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并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保健食品名称不得含有虚假、夸大或者绝对化的词语,明示或暗示预防、治疗功能等误导消费者的词语。

其实在去年9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广告法》中也明确规定,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声称或者暗示广告商品为保障健康所必需,与药品、其他保健食品进行比较,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等内容。

近年来,随着市民,尤其是老年人对自身健康的重视,商家对保健食品的推广形式越发多样,市消协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不管推广形式如何,这些销售人员在推销产品时,往往都会将产品吹嘘成“神丹妙药”,包治百病。消费者一定要提高警惕,切勿上当。(施静静)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邓宇
分享到:

金山论坛】 【打印】 【关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