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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优双美”示范路口创建方案

发布时间:2016-06-08 16:02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为切实落实市政府工作部署要求,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扎实有效推进建设更高水平“强富美高”新镇江建设,交警部门决定在市区范围内创建“双美双优” 示范路口,以点带面,全面提升市区道路交通管理水平,改善市区交通秩序,提升城市交通面貌。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部署如下:

一、组织领导镇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成立“双优双美”示范路口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政委许正宏任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任副组长,各大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统筹协调示范路口创建工作。

二、创建目标通过创建“双优双美”示范路口,为市区现场交通管理提供示范和样板,以点带面,力争形成全市动态、静态交通秩序良好,路面显见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车辆停放规范有序,民警和协警警容严整、规范执勤、严格执法、文明用语的管理新局面,全面实现道德美、环境美、秩序优、服务优的“双优双美”创建目标。

三、创建路口首批创建的“双优双美”示范路口共4个,分别为京口区2个,解放路健康路口、解放路中山东路口;润州区2个,中山西路电力路口、北府路檀山路口。四、工作措施

(一)优化勤务机制以“路段民警责任制”为基础,严格落实“定人、定段、定时、定责”的“四定”工作机制,按照“高峰见民警、平峰有协警”和“高峰站点、平峰巡线”的要求,确保每天“7:30至19:00”有执勤人员在路口和路段管理交通。

(二)强化路面管控日常管理和集中整治相结合,定点检查和路段巡查相结合,进一步加大对路面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震慑和压降路面交通违法行为,改善交通秩序。重点加大对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违法停车、逆向行驶,非机动车和行人闯红灯、走机动车道、行人翻越护栏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纠正不文明行为,不断提升路口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守法率,保障路口交通安全、畅通、有序,不发生大面积、长时间的交通拥堵。

(三)完善交通设施建立交通设施每日巡查制度,执勤民警在执勤过程中对路口、路段上的各类交通安全管理设施进行常规巡查,确保交通标线、交通标志等交通设施设置规范、齐全完备、清晰有效,一旦发现交通设施缺失、损毁等问题的及时报支队主管部门进行修复,尽可能减少对正常交通的影响。

(四)提升服务水平坚持以人民群众为中心,紧贴群众需求,创新工作思路,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建立健全投诉处理和反馈机制,在醒目位置设立服务台、咨询台及投诉电话、投诉记录本、意见箱等,畅通群众投诉反馈渠道,热情接待群众问询,主动扶老携幼,及时帮助求助群众,耐心进行宣传解释,在纠违、劝阻等工作中不发生因态度简单粗暴而导致群众投诉等问题。充分结合中队特点,广泛开展优质服务竞赛活动,评选优质服务集体和服务标兵,不断提高服务群众的水平。

(五)开展宣传教育结合日常工作,广泛开展对路口各类交通参与者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大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充分宣传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着力提升对交通违法行为的认知水平,促进人民群众自觉抵触交通违法行为,提升自身素养和修为,文明参与路面交通。通过文明交通宣传单、各类展板、宣传标语和民警上门开展文明交通宣讲等形式,加大对沿街店面、周边学校、小区业主等各类交通参与者的宣传教育力度,努力营造“双美双优”示范路口的创建氛围,提升市民文明参与交通的自觉性,减少路面交通违法行为。

(六)增强部门协作联合城管、工商等部门,适时开展联动整治,加大对店面外溢、占道经营等挤占道路通行空间影响道路通行安全的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非机动车停放秩序,释放道路通行空间,消除交通安全隐患,改善路面交通秩序。与城管等协作部门开展定期会商,共同商讨路面交通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对策,互通有无,信息共享,进一步增强部门合力,推动我市交通管理工作更上新台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双美双优”示范路口创建活动是文明城市建设的有力抓手和重要路径。各相关单位要充分做好思想动员,提高思想认识,把示范路口创建作为文明城市创建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细化工作方案,确保“双美双优”示范路口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格规范执法。执勤执法人员要警容严整、装备齐全、执勤规范,用语文明,杜绝暴力执法、扎堆闲聊、溜边坐岗、玩手机、抽烟以及警容不整等违规违纪问题,着力提升交警形象和执法公信力。对各类显见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查处,5分钟内要有民警赶到现场有效处置轻微道路交通事故,不发生因轻微事故导致的交通拥堵。

(三)强化督查考核。支队领导和纪委将对各大队创建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明察暗访,一旦发现敷衍了事、工作推诿、落实不力等问题造成后果和影响的,一律予以严肃处理,追究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各大队要认真开展内部督查和考核,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附件:“双美双优”示范路口创建标准

镇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6年3月4日

附件: “双美双优”示范路口创建标准

一、道德美 1.设立文明交通劝导岗,有文明交通志愿者,常态化开展文明交通教育劝导活动。 2.常态化开展文明交通宣传活动,设置固定宣传牌,有文明交通宣传册、或视频等文明交通教育资料。二、环境美 3.路口环境整洁,能及时制止并处理乱扔杂物、争吵谩骂等不文明行为。(注:请统一设置争创“双美双优”示范路口公示标牌) 4.路口标志标线清晰醒目,护栏、岗亭等道路交通安全及管理设施完好,发现故障或问题及时修复完善。三、秩序优 5.车辆、行人各行其道,机动车在人行横道处主动“让行”;道路施工、大型活动等情况下的交通组织良好,不发生交通拥堵。 6.车辆、行人按信号灯指示通行,无闯红灯、乱穿马路现象,无压线、越线的车辆和行人;路口四角无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四、服务优 7.交通勤务安排合理,见警率高;民警执勤执法规范,用语文明,做到“上路、管事、规范”,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询问,无有效投诉。 8.道路交通监控设备齐全,非现场执法规范;交通管制措施、新增或调整限制性交通管理设施提前向社会公告公示。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盛林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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