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镇江市第七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七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5年1月20日在政协镇江市第七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
宋 敬 伟
各位委员,同志们:
我代表政协镇江市第七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大会作提案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提案概况和办理成效
七届三次会议以来,广大政协委员和政协参加单位,共提交提案489件,经审查立案478件。其中集体提案65件,委员个人和联名提案413件。根据职责分工、归口办理原则,立案提案分别送交73个单位研究办理,截止当年10月已全部办复。从办理情况看,提案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采纳的256件;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212件;解释说明的10件。478件提案办理征询意见表全部反馈,提案者对办理结果表示同意的448件,表示理解的30件。从总体情况看,提案内容丰富,紧贴实际,整体质量有了进一步提高。经过各承办单位的认真办理,许多意见和建议得到较好的落实和推进,发挥了政协提案在促进党委、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
一、为推动经济发展建真言
市各民主党派和委员们围绕经济结构调整提出的“加快化工产业转型升级”、“推进我市航空航天产业发展”、“加速发展现代物流业”等提案建议,在市政府出台的《全市化工产业循环经济发展规划》、《镇江市航空航天产业三年行动计划》、《镇江市物流产业发展规划》中得到体现和落实。市工商联、贺荣夫、解加平等委员关于“支持中小企业自主创新”、“加大成长型企业培育力度”提案,市经信委认真研究,制定出台了《深入实施中小企业茁壮工程的意见》,并着力从政策扶持、要素保障、工作机制等方面推动和培育中小企业成长。陈泰龙、赵硕伟、季平等委员联名提出的“筑牢生态防线、实现可持续发展”提案,市政协经科委领衔、部分市民主党派附议提出的“严格限制新增火力发电机组”提案,市发改委在我市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工作中积极吸纳,并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严格控制新增煤电装机容量。九三学社市委会、宗加伟、王剑等委员提出的“应对宁镇扬产业同城化”、“探索新兴产业实现路径”提案,有关部门不仅在制定相关产业政策中采纳吸收,还将其列入“十三五”前期重大课题研究内容。针对民革市委会、致公党市委会和委员们提出的“促进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搭建地方优质农产品销售平台”提案,市农委在实际工作中积极吸纳、强化落实。其他如步建坤委员关于“创建镇江高新区科技企业加速器”,马必勇委员关于“设立中小企业转贷基金”,陈兵委员关于“系统推进镇江信息化战略”,张红娣委员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流转”等提案,通过各承办部门的认真办理,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二、为加强社会建设献良策
农工党市委会、张剑委员提出的“促进职业教育均衡发展”、“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提案,市人社局会同教育、财政等部门共同办理,在公共财政投入、教育布局调整、相关政策扶持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力度。市文广新局以办理民进市委会关于“着力构建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案为契机,重点瞄准省公共文化示范区创建目标,全力加强覆盖城乡的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使我市公共文化事业长足发展。针对民革市委会提出的“加快公共卫生服务平台建设”提案,市卫生局领导专门会同相关部门研究部署,并将所提建议落实到全年工作之中。致公党市委会、市侨联、市政协文史委围绕加强优秀文化遗产传承和保护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融入《镇江市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之中。张爱民委员关于“加快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提案,市体育局认为意见中肯、建议可行,主动与规划、住建部门沟通,将新建小区公共体育设施面积标准列入城市建设规划一并考虑。张宁生委员关于“中小学应配备卫生专业人员”提案,市编办在编制总控的前提下,对校医用编计划给予保障并优先考虑。此外,吴彤、陆介平委员关于“大力推进人才兴市”,赵建忠、周宏图委员关于“建立医疗纠纷应急机制”,薛龙和委员关于“开展民族学校特色文化教育”,陶靠军委员关于“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等提案,在市政府和各承办部门的积极努力下,有的已经落实,有的正在分步实施。
三、为促进民生幸福谋善举
民盟市委会、吴登昌、李柏嘏、周婷、夏军等委员,围绕提升城市环境质量提出的“取缔市区人力客运三轮车”提案,在市政府统一部署下,市公安局、城管局、人社局、法制办等部门深入调研,召开了全市动员大会,实施了人力三轮车退出营运市场专项行动,赢得社会广泛赞誉。致公党市委会、市台联、王永新、任一鸣、王华、曹阳根等委员提出的“加强市区犬类管理”提案,市公安局专题研究,出台相关文件,制定工作方案,经过3个多月集中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委员们在提案中高度关注“一湖九河”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提出的一些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在推进整治达标、消除主河道黑臭现象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张纪成、徐伟珍、葛祥梅、孙逍霞等委员提出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建议,市食药监局认真办理,积极开展执法检查,有力打击了违法经营行为。赵峰、张凤霞等委员关于“加快推进老城区改造、改善人民居住环境”提案,市住建部门将办理工作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深入棚户区、城中村全面调查,制定了《镇江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规划》,计划用5年时间分步实施。陈桢康委员关于“建立大型放心蔬菜基地”提案,市农业部门在实现万亩蔬菜基地建设的基础上,又规划建设永久性菜地3万亩,并对蔬菜质量安全提出严格要求。民建市委会关于“推广绿色低碳建筑”,市侨联关于“出台镇江市归侨侨眷权益保护办法”,杨晓勤、宫金生委员关于“巩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成果”,刘吉顺委员关于“加快丁卯桥菜市场建设和使用”,邵荣禾委员关于“搬迁索普中学附近加油站”,孙建中委员关于“设立镇江高专公共自行车站点”等一批事关民生民情的提案,在相关部门的积极努力下,都得到了较好的落实。
主要工作情况
一年来,中共镇江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政协提案工作,积极支持政协通过提案履行职能。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进一步加大提案办理统筹协调力度,强化督查,跟踪推进。各承办部门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实施“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处室认真办的工作机制,有力提升了办理工作质量。市政协常委会牢牢把握提案工作全局性定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大报告关于加强“提案办理协商”的要求,以提高提案质量为基础、增强办理实效为目标、加强制度建设为保障,在认真抓好常规性、经常性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探索紧贴实际、规范有序、切实有效的提案办理协商新形式,促进了提案质量和办理质量双提升。
一、前移协商关口,夯实提案质量基础
坚持把提高提案质量作为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力求每年有进步,方法有创新。一是征题协商,推进提案线索转化。三次全会前夕,我们通过市级新闻媒体和市政协网站向社会公开征集提案线索近百条。在整理筛选的基础上,首次组织召开“推进提案线索转化协商座谈会”,约请各界别20多名委员座谈讨论,选择相关线索作为提案素材。与会委员全力支持、踊跃择题,经调研论证,提案线索转化为30多件质量较高的提案。《人民政协报》以《架起民情桥,提案接地气》为题作了报道。二是出题协商,助推党派团体提案出精品。我们主动邀请和上门走访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人民团体负责同志,就市委、市政府交由政协的调研课题,以及市政协全年协商议政专题进行通气沟通,商请他们围绕议题写提案,合力合拍献良策。各党派团体积极呼应,深入实际认真调研,形成了一批高质量的集体提案,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三是选题协商,发挥界别提案优势。我们将调研和征集到的各部门年度工作重点,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整理成提案参考选题,随征集通知发送全体委员和各参加单位,供撰写提案时参考。同时,借力委员活动小组这个平台,请各组组长结合本组委员界别特点,选择党政所需、群众所盼、自身所长的参考选题,组织发动委员广泛、深入听取对口部门和各相关利益群体的意见建议,有的放矢提出小组或界别提案,引导提案质量整体提升。
二、创新协商机制,增强提案办理实效
坚持以提案督办为抓手,建立健全协商机制,全面提升办理工作质量。一是建立高层协商机制,营造提案工作浓厚氛围。在“市政府、市政协重点工作通气会”上,政协领导就提案反映的重要问题作了专题发言,并和相关副市长沟通协商,使办理工作直接进入决策程序。每年市政府向市政协常委会通报提案办理情况已形成制度,去年10月份,朱晓明市长出席了市政协七届十二次常委会议,和全体常委一同听取市政府提案办理情况通报,使提案工作氛围更加浓厚。根据统计,去年市委、市政府领导作出批办意见的政协提案达103件,各位副市长不仅领办重点提案,还联合市政协有关领导,协调推进难点提案的解决。二是建立专题协商机制,凝聚共识助力发展。市政协领导高度重视提案工作,将重点提案督办与政协重要的专题协商议政活动有机结合。如:将整治“人力三轮车”和“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等重点提案督办融入常委会议专题协商之中;将“加快化工产业转型升级”、“推进我市养老服务产业化”、“加强全市公共文化体系建设”等重点提案督办融入主席会议专题议政之中;将“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确保一湖九河整治达标”等重点提案督办融入市政协专项民主监督内容之中。这样做大大提升了提案办理层次,加大了提案办理力度,促进了办理质量的提升。三是建立督查协商机制,合力推动问题解决。去年4月份,市政府、市政协联合召开了重点提案办理督查推进会,市政协主席李国忠、常务副市长张洪水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吸收了委员列席,邀请了市民代表旁听,提案者与承办部门互动点评,主题突出,形式新颖,气氛活跃,效果明显。《人民政协报》头版以《重点提案掷地有声,督促办理落地生根》为题进行了报道,《联合时报》作了转载。
三、强化协商保障,完善提案工作制度
坚持以总结经验完善制度来进一步推动工作,力求提案协商办理更加规范有序,富有成效。一是出台《关于创新提案工作机制,增强提案办理实效的意见》。针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按照提案工作发展要求,在广泛听取建议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该《意见》,对规范开展协商活动,丰富创新协商形式,不断增强办理实效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二是制定《镇江市政协重点提案遴选与督办办法》。为使重点提案立案有依据、办案有规范,依据全国政协重点提案遴选与督办办法的总原则、总要求,结合我们自身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镇江市政协重点提案遴选与督办办法》。去年,我们遴选确定了8个专题重点提案,以市政协《参政议政专报》形式报送市委、市政府,实现了三个“第一次”。市委书记、市长第一次分别对重点提案作出批示;市政府办公室第一次将重点提案以文件形式发送职能部门进行专题交办;市政府、市政协第一次联合召开全市会议对重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督查。三是实施《市政协优秀提案评选表彰办法》。为了引导和推动提案质量进一步提高,我们依据《办法》中的规定要求,开展了优秀提案评选表彰活动。对1—3次会议以来评选出的121件优秀提案,在去年12月七届十三次常委会上进行了表彰。
各位委员、同志们,七届三次会议以来的提案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许多不足。如:提案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提案办理协商还有待进一步深化,提案落实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大等等。在新的一年里,市政协常委会将继续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提案工作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把提案工作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抓紧抓实,努力探索新思路、创造新方法、解决新问题,为提高提案工作科学化水平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