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黄金周即将到来,近日,市旅游局向广大市民游客发布“黄金周旅游出行提示”,提倡文明旅游,依法维权。
不要盲目选择低价游
“近一段时间以来,低价游盛行,游客返回后投诉现象频发。游客应该明白‘一等价钱一等货’,事前防患强于事后投诉。”市旅游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提醒市民游客出行前要认清资质、签订2014年新版旅游合同。游客跟团出游要选择证照齐全,即主动公示《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的旅行社,签好旅游合同。出游要注重旅游产品的质量,不要一味选择低价产品,尤其对社区内、地铁里、马路上收到的所谓“旅游广告”以及所谓的“免费旅游”、“赠送旅游券”要提高警惕,避免跌进无证经营和“零负团费”的陷阱。通过网上预定旅游产品的要认准具有旅行社资质的服务商。
自助出游的游客,建议尽量避开高峰时段,提前做好旅游计划及行程安排。自驾或者探险游的游客,要详细了解组织者的身份、资质,目的地的气候、团友的组成结构等信息,事先做好充分的准备。
文明出游,做好各类安全防范
增强保险意识,结合自身情况和行程安排合理选购相关保险,了解保险范围和保险条款,并索要发票和保单。如赴境外旅游,建议游客购买含有境外紧急救助险种的人身意外保险。
出游在外,游客在旅游活动中要自觉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遵守《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和《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从小声说话、垃圾随手带走、不在公共场所吸烟等小事做起,遵守各地秩序,自觉维护国家形象。
游客在出行前要参加行前说明会,事先了解旅游目的地的基本情况和禁忌事项,熟悉团队情况,做好出游准备。团友之间互相谦让,尊老爱幼,旅游才会其乐融融。行程中如遇到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时要冷静对待、理性地表达自己的想法,不可采取拒绝登机、拒绝下船等过激行为,以免损失进一步扩大。
游客出游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不要冒险挑战超过自身承受能力的项目,尤其在身体不适的情况下不要勉强进行旅游活动。
遇纠纷,依法维权
如在旅游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使行程受到影响,市民游客应理性地表达自己的诉求。故意在邮轮上霸船、在境外脱团滞留等行为不仅可能影响到个人的出入境记录、影响到其他游客的合法权益,更可能违反了我国及当地有关出入境的法律法规,这是得不偿失的维权方式。
如果游客认为跟团行程与签订的旅游合同有不符之处、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旅行社损害的或对行程中的服务质量有不满意的地方,游客要注意保留依据、凭证,回镇后90天内可向市旅游质量监督所咨询、投诉,热线电话:0511-85237555;或是向市政府12345热线反映,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李良武 叶明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