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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315:去年接到汽车类投诉315件 麻烦还真不少

发布时间:2014-03-05 11:25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去年12315接到汽车类投诉315件 汽车消费维权,麻烦还真不少

  本报记者 范海罡

  汽车消费已成为大众消费,汽车消费维权成为车主们关注的热点问题。据12315统计,去年镇江12315接到汽车类投诉315件,同比增长5%。镇江工商局12315数据显示,目前以投诉汽车售后服务的案例居多,主要表现为售后服务存在价格虚高、夸大维修汽车的毛病、维修技术人员水平参差不齐、维修速度过慢、出现纠纷不予妥善处理或置之不理、隐瞒质量问题等现象。

  以次充好,旧车当作新车卖

  换汤不换药,要求退车无门

  “我过年前买了这辆马自达3,因为过年事情比较多,我年后才有空去交保险费,结果保险公司告诉我,这是一辆已经上过保险的旧车。”说起自己的遭遇,徐先生激动不已。

  经过保险公司的进一步确认后,徐先生找到了车辆的销售商家,镇江市润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经过一番理论后,商家承认了自己以次充好,将二手车当作新车卖给了徐先生。但即便如此,润马汽车还是只同意赔偿徐先生四桶机油。

  “我去年12月买了辆奥迪,才开了三百多公里,这个转向器的系统就失灵了。”于女士及时找到镇江奥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希望能够退车。

  于女士说,“我仔细地看过三包规定了,上面说我这种情况完全符合换车或退车的。”

  但就在于女士要求退车的时候,奥达汽车销售服务公司没有经过于女士的同意就给于女士更换了转向器。试车后发现好了,公司不同意于女士的要求,拒绝换车或退车。

  免费保养不免费,不守承诺为哪般

  交车时限无法兑现,合同履行不给力

  去年11月,袁先生在镇江长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丰田轿车。当时该公司的一位销售人员向袁先生口头承诺,如果购买了轿车,该店可以免费帮袁先生的轿车做两次保养。

  最近,袁先生来到这家4S店,准备为爱车做保养,工作人员却不同意袁先生的免费保养。袁先生想要找当初的销售员理论,却被告知该员工已经离开公司。公司的现有员工也不愿履行当初许下的承诺。

  同样遇到不诚信商家的还有陆先生。去年陆先生在福联汽车订购了一辆福特锐界金锐天窗版汽车。在商家说过年前一定能拿到车的前提下,陆先生交纳了两万元的定金。

  交车时限到了,商家却通知陆先生,无法实现协议上的准时提车。对此,陆先生要求商家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双倍退还定金。商家却只同意退还陆先生支付的定金。

  工商部门:提车时要验收,

  遇到问题及时维权

  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镇江工商局12315提醒消费者,在决定购车前,要做好必要的准备。

  购车前要了解销售商的经营资质和诚信度,是否具有你所要购买车型的厂家销售许可证。购车时要及时索要车辆合格证及购车发票,查看附件和随车资料是否齐全,避免上当受骗或为售后带来麻烦。

  在签订购车合同时,消费者要仔细了解厂家或经销商的各项售后服务承诺,不要轻信代理人或销售人员的口头承诺,要与经销商签订合法的书面合同,一旦车辆出现问题,可以做到有据可查。

  提车时要仔细对车的重要部件的性能、外观、配置、油耗等逐项进行验收,仔细检查车漆的颜色是否一致,车体是否存在划伤,底盘是否有过磕碰的痕迹,内饰、装潢是否与承诺相符,同时检查配置和工具包是否齐全。确保无问题后再签字接收,避免签收后再发生不必要的麻烦。一旦消费者离店,有些责任将无法确定,会给维权带来麻烦。

  消费者在买车时,要保存好发票和说明书等相关材料,按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时间或里程范围到特约维修站进行保养,并要求维修站在车辆保修卡上做详细记录,避免在以后的维权过程中因法律要件的丢失而丧失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权利。

  消费者在购车后一旦发现质量问题,一方面可与经营者协商,另一方面要向生产厂家了解相关的政策和服务承诺,或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来源:京江晚报 作者:  责任编辑:陈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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