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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中局查获一起使用国家明令淘汰产品案

发布时间:2013-12-03 13:00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近日,扬中质监局根据举报,在对扬中某建筑工程工地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工地一批产品中含有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工作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一个浙江企业在扬中某建筑工程工地现场组织生产玻镁风管,成品达2767.76平方米,而生产这批风管所用的主要原材料玻璃纤维布并没有合格质量证明。

  扬中质监局工作人员在现场抽样取证后,将样品送到国家玻璃纤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结果表明,此批样品中,玻璃纤维化学成分不符合JC/T646-2006《玻镁风管》标准规定要求,且玻镁风管所用增强材料为陶土坩埚拉制的高碱玻璃纤维制品,属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

  目前,相关部门已立案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之中。(季雍 仲晨 杨泠)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兰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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