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纪委和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3日发出《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刹住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的通知》。加上中央纪委昨天下发的通知,这已是中央领导和中央有关部门第三次发布中秋国庆不得公款请客送礼的禁令。(9月4日《京华时报》)
逢年过节,各级党委和政府部门通常都要发文三令五申,禁止党政机关借节日之机铺张浪费,领导干部趁势敛财。过节“反腐”似乎成了一个惯例,而各地对有关禁令的落实参差不齐。在很多地方,百姓对此习以为常,不会投以太多的关注,而部分官员也是“你发你的文件、我得我的实惠”,几乎使反腐禁令成了一纸空文。
逢年过节互有来往,本无可厚非。但是,从近年来查处的案件看,节日走动的意义已经悄然变味,或感情投资或直接提出要求,甚至大搞“迂回”,从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身上打开缺口。来往物品也演变成“天价粽子”、“天价月饼”之类的东西,大行“节日腐败”,搞乱社会风气。
改进作风刻不容缓,群众路线大势所趋。中秋佳节即将来临,中央两周三发“节日禁令”,是向社会传递一个强烈信号:遏制“节日腐败”,不分节日不小。各级领导机关、领导干部要把刹住节日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风肃纪的重要内容,清清白白过“中秋节”。
反腐倡廉不仅要在节日期间,更要做到随时随地。只有让行贿者不敢行、对行贿心有戚戚焉,让受贿者不敢受、对受贿心存畏惧感,反腐倡廉才能取得真正实效,才能让人民群众看到希望。(赵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