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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的食品中可否加中药

发布时间:2013-09-02 16:26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法条:《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的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公布。

  解读:我国自古有食疗的传统,一些商家为了谋取暴利,在食品中违法添加了禁用药品,从而危害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该法条就是对食品中添加药品做出了强制性规定,原则上食品中不能添加药品,如果要添加,必须是国家规定允许添加的食药同源的物质。目前,我国规定了大约80多种可以添加的物质,如山楂、百合、金银花、罗汉果等,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可以仔细察看外包装上的食品标签。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兰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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