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纪念开展学习雷锋活动50周年,贯彻落实“学雷锋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周周行”活动部署,积极配合我市2013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和公民道德建设,弘扬“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切实增强公民文明交通意识,为交通志愿者搭建平台,充分发挥其传播文明、普及交通知识的重要作用;全面提升公民素质,营造文明出行氛围。
二、活动时间
创建期间,周六或周日上午9点——11点,下午3点——5点。
三、参加对象
文明交通志愿者服务队及有关志愿服务组织
四、活动范围
镇江市城区、各辖市城区
五、志愿服务活动内容
1.“文明交通”引导活动。
组织志愿者在汽车站、火车站、公交站台、旅游景区等场所,引导乘客文明排队、有序乘车,维护场所公共秩序和公交站台候车秩序,提升市民秩序意识,养成文明候车乘车习惯。
责任部门(单位):政工科、团委
2.“文明交通”劝导活动。
组织志愿者到主要交通路口、拥堵路段和旅游景区协助交巡警维护交通秩序,引导车辆有序停放,对行人、非机动车随意横穿马路、闯红灯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
责任部门(单位):车管所、达人团
3.“文明交通”宣传活动。
组织志愿者广泛开展“文明行路、文明乘车、文明驾车、文明排队”宣传活动,围绕“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不闯红灯”、“文明礼让”、“关爱生命,拒绝酒后驾驶”等主题开展文明交通宣传活动。深入社区、市民广场、商贸区、旅游景区广泛宣传交通法规常识,增强市民文明交通意识,营造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
责任部门(单位):各大队、宣传科
4、“文明交通”深化活动。
各“窗口”单位在日常的工作中要以学雷锋便民利民志愿服务站建设为载体,加强理论学习,提高志愿服务意识,开展常态化的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各青年文明号集体更要充分发挥好自身示范表率作用,进一步深化“窗口“单位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建设。
责任部门(单位):各大队五、活动要求
1.精心组织。各单位要按此方案精神,统一要求、统一主题,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做好文明交通志愿者集中和分散行动的具体安排,广泛动员、积极宣传,真正做到全社会参与文明交通出行。
2.营造氛围。要切实加大文明交通志愿服务的宣传力度,营造氛围、扩大影响,既尊重人们的服务意愿,鼓励人们自主参与到文明交通出行之中。努力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在全市形成个个参与文明交通志愿活动,人人享受文明交通成果的浓厚氛围。
3.务求实效。进一步激发广大市民群众参与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的热情,积极推进志愿服务活动由少数人向全市共同参与、由阶段性向经常性、由松散型向规范化的转变,不断提高文明交通志愿者的服务水平,坚决避免形式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