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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2012年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3-02-18 10:26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四、加强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1192号)精神,督促、指导用人单位依法进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防护设施设计、控制效果评价等工作,从源头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要实施综合监督管理,要积极与项目审批部门取得联系,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介入“三同时”工作,要承担本级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审批、核准的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备案、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

对木制家具制造企业、电子产品制造、皮革箱包(制鞋)、水泥制造和铅酸蓄电池制造五个行业以及各地明确的其他重点行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涉及职业病危害的,必须按照职业卫生“三同时”相关规定全面落实项目备案、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程序。

   五、实施重点行业的专项整治工作

   对石英砂加工企业、石棉制品企业在去年专项整治的基础上,进行“回头看”。整改不到位的,责令限期整改到位。整改仍不达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或拒不整改的,依法停产整顿或提请地方政府予以关闭。

按照省局要求,开展木制家具制造企业、电子产品制造、皮革箱包(制鞋)、水泥制造和铅酸蓄电池制造五个行业重点行业的专项整治。各地要在去年木制家具制造企业专项整治和许可证推进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明确专项整治主要目标。

专项整治中要密切关注高毒物质和高危粉尘两大职业病危害因素,监督企业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和评价,淘汰落后工艺,加强防护设施投入和改造,确保治理成效。

   六、继续推进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工作

   今年上半年完成全市现有木制家具制造企业许可证申报工作。对新建和搬迁企业实施“三同时”程序,在“三同时”完成后进行许可证申报发证。对改造、扩建的木制家具制造企业督促其尽快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限定时间,先达标先发证。

按照省局要求,今年要积极探索皮革箱包(制鞋)行业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工作,引导皮革箱包(制鞋)企业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在企业内部建立职业卫生管理体制。

   七、加强职业卫生执法查处

   各辖市区要将职业卫生执法工作列入年度执法工作计划,将木制家具制造企业、电子产品制造、皮革箱包(制鞋)、水泥制造和铅酸蓄电池制造五个行业重点行业作为行政执法的重点行业。特别是木制家具制造企业许可证工作推进以来仍无行动的,要加大查处力度。

各辖市区上报一批本区域内职业卫生重点督查的企业,市职能处室和监察支队配合各辖市区进行联合执法。将企业职业卫生管理责任制不落实、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不落实、职业病危害检测和评价制度不落实作为行政执法的重要内容。

对发生职业病危害举报的,要迅速深入现场,调查了解情况,作出明确的处罚决定,督查落实整改情况,一报一查,有查必有果。

   八、加强职业卫生监管双基工作

   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信息库,各辖市区要加强对本地区职业病危害企业情况调查,对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从业人员分布情况、遭受职业病危害的程度以及企业的基本情况做到心中有数,要建立基本的台账。特别要督促乡镇和街道建立健全相应职业病危害基础台账。

充实基层一线职业卫生监管队伍,提升监管人员业务水平,配备现场检测仪器和必要的防护用品,提高政府的监管能力。

加大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力度。省明确的五个重点行业和船舶修造、电镀加工、冶金计八个行业,实行职业危害全申报。

充实职业卫生专家队伍。今年进一步充实具有化工、冶金及五个重点行业专业能力的职业卫生专家队伍,完善本市职业卫生技术支撑体系;

加强对职业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和指导。特别是专项整治和许可证推进工作中,要促进企业和机构的合作,充分利用职业卫生服务机构的技术力量,对企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准确定性,科学评价。

   建立职业病防治联席会议机制,加强部门协作,共同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职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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