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新学期开学收费工作,抵制教育乱收费,促进教育发展和教育公平,丹阳市教育局要求全市学校对教育收费进行全公示。
丹阳市教育局规定全市学校必须严格按收费项目和要求收费。公示内容包括收费许可证上的收费和其他代收代支项目。全市学校必须在学校醒目处将“收费标准”进行公示,公示后,拍照留存备查。
为统一全市学校教育收费公示工作,丹阳市教育局对2013年秋学期幼儿园收费、2013年秋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收费、2013年秋学期公办普通高中收费、2013年秋学期中等职业学校收费所涉及的项目、标准、收费政策依据分别设计了相应的格式文本样式,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统一下发到学校。
与此同时,丹阳市市纪委、纠风办、物价局、教育局等部门将在开学第一天对学校收费情况和公示情况进行检查。
(周竹生 张凤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