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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浙皖沪共同签署《旅游一体化合作框架协议》

发布时间:2011-05-13 11:12  来源: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为进一步深化苏浙皖沪三省一市旅游合作,加快长三角区域旅游一体化合作进程,2011年5月10日,长三角地区旅游合作联席会议在上海召开,共商区域旅游发展合作大计。

  江苏省副省长张卫国、浙江省副省长王建满、安徽省副省长花建慧和上海市副市长赵雯出席会议并讲话。苏浙皖沪三省一市旅游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在会上发言,并共同签署《苏浙皖沪旅游一体化合作框架协议》。

 江苏省副省长张卫国在会上指出,这次会议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和《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深化长三角区域旅游合作,加强泛长三角区域旅游合作的重要会议。推进苏浙皖沪旅游区域一体化,是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的必然要求,也是四地政府和旅游部门的共识。

 围绕进一步地推进四地旅游合作,张卫国副省长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加强规划统筹,共谋区域发展。苏浙皖沪四地要建立更加紧密和富有成效的旅游合作机制和定期会商制度,搭建区域内各级旅游主管部门和旅游企业的合作交流平台。二是加强品牌打造,共拓旅游市场。四地旅游部门要准确定位苏浙皖沪旅游整体形象,针对不同时期的市场变化特点和各类游客的多样化需求,整合资源、精心策划,塑造区域特色鲜明的旅游品牌,形成一批品牌景区、品牌产品、品牌线路和品牌企业,共同推动区域旅游互动、互游,实现区域旅游市场的持续、快速发展。三是加强政府合作、携手共促提升。建议省、市政府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对区域旅游发展的支持和领导,携手合作,在区域旅游发展过程中共同促进旅游整体发展水平的大提升:包括提升合作机制,提升旅游品质,提升队伍素质,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四个方面。

  江苏省旅游局局长王咏红在会上表示,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长三角兄弟省市的帮助支持下,江苏旅游部门认真实施《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主动顺应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潮流,积极响应区域合作战略,充分利用长江三角洲经济圈的区位优势、经济优势和品牌优势,全力开展区域合作,全面拓展区域旅游,主要开展五方面的工作:一是积极实施旅游合作机制,推动长三角旅游发展;二是强化联合整体促销策略,塑造区域旅游品牌;三是联合举办重大旅游活动,拓展旅游市场;四是推行市场联动监管,推进市场规范发展;五是启动旅游设施无障碍建设,推动旅游一体化进程。她表示,今年是“十二五”起始之年,也是实施长三角区域规划的关键之年。江苏将按照《苏浙皖沪旅游合作框架协议》精神,继续秉持“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目标,进一步拓宽合作渠道、加大合作力度,积极促进长三角旅游一体化发展,共同建设长三角世界著名旅游区。她提出几点建议:一是进一步完善旅游合作机制;二是进一步打响区域旅游品牌;三是进一步拓展合作领域;四是进一步规范区域旅游市场发展。她表示江苏旅游部门将以高度的责任、开放的心态、积极的态度和扎实的举措,努力为把长三角建设成世界著名旅游区作出应有的贡献。

  会上,江苏、浙江、安徽、上海三省一市签署旅游一体化合作框架协议。

  根据协议,苏浙皖沪将共同打造以大运河、长江、东海、太湖、杭州湾等水资源为载体,以沿路、沿线、沿岸交通为纽带,以江南文化为核心,以历史文化名城、现代城乡景观为依托,以各大中心城市为节点的具有世界竞争力和影响力的旅游目的地。协议提出,苏浙皖沪将共同建立资源共享的旅游信息库,开展区域旅游咨询服务中心联盟建设,多载体、多语种、全天候为游客提供咨询服务。三省一市还将建立旅游警示信息发布制度,共同加强对旅游质量投诉的联合处置力度。

  长三角四省市政府副秘书长、旅游局局长、分管局长及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作者:  责任编辑:金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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