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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境外购物超5千征税”符合国际做法

发布时间:2010-11-18  来源:新浪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近期iPad等苹果公司新产品在内地十分热销。

  海关总署监管司负责人黄熠14日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表示,对进境旅客携带的行李物品规定免税限值的做法符合国际通行做法;海关对“水客”打击,是为了给旅客创造便捷高效的通关环境,维护公平的贸易原则

  目前,社会上对海关总署《关于进境旅客所携行李物品验放标准有关事宜的公告》比较关注,也就此引发了一些争议。有人认为海关对居民旅客的“5000元”和非居民旅客的“2000元”限值的规定太严格。

  黄熠说,对进境旅客携带的行李物品规定免税限值的做法是较为普遍的国际实践,对超出限值物品实行按全部价值征税也是各国普遍采用的方法。

  据了解,澳大利亚对进境个人物品的免税限值是900澳元,英国是390英镑,德国是430欧元,美国对进境居民旅客的个人物品的免税限值是800美元,对非居民旅客的个人物品的免税限值是100美元,韩国对进境个人物品的免税限值是400美元。

  目前,中国对居民旅客携带的个人物品的免税限值为5000元,对非居民旅客拟留在境内的个人物品的免税限值为2000元。考虑到国民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目前中国确定的个人物品免税限值额度与发达国家规定的免税限值水平基本相当。

  他表示,海关所说限值是进境个人物品的免税限值,即超过限值予以征税,低于限值予以免税,并非是旅客能否携带有关物品的价值限度。除了国家规定禁止或限制进境的以外,超过免税限值的物品,只是需要向海关缴纳税款,便仍可携带进境。有关规定既符合国情,也符合国际通行实践。

  黄熠特别指出,一些人对旅客随身携带物品征税的性质理解有误。目前,海关主要对进境居民旅客在境外获取的和非居民旅客拟留在境内的,价值超出免税限值的物品征税。对于旅客随身携带进(出)境,并复带出(进)境的原有个人物品,海关并不征税。

  黄熠说, 一段时期以来,一些有组织的走私团伙,假借个人物品名义,利用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的便捷通关措施,以逃避海关监管、偷逃税款为目的,一日内多次携带各类高档消费品、高科技产品、生活日用品进出境,是变相的进出口商业贸易行为,相关行为不仅严重影响了正常旅客的通关秩序,还违反了贸易公平原则,对于此类走私违法行为,海关将依法坚决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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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ad按5000元征税是“为方便旅客”

  针对近日iPad千元进口税被指过高的风波,海关总署昨日作出回应,称iPad上市以来价格在不断变化,且依据配置不同,价格也存在一定的差异,海关将其归为笔记本电脑并适用一般5000元的完税价格,主要就是为方便旅客,提高行政管理效率和旅客的通关时效。

  海关总署称完税价格按规定

  海关总署通过媒体发布了《海关总署就进出境旅客所携物品验放标准答记者问》。根据中国广播网昨日刊发出的问答内容,海关总署监管司负责人黄熠,对旅客反映的iPad不到4000元,但入境的时候海关要按5000元征税的问题,做了上述回应。

  黄熠还表示,由于对个人行邮物品的管理是以便利和简化为原则的,为了避免在通关环节因审定个人物品价格给旅客带来的不便,海关依据《归类表》和《完税价格表》对相关物品确定商品类别和完税价格。由于商品购买地点、购买时间、具体型号的不同,即使是《归类表》中的同税号商品,实际成交价格也会出现差异,有的高于价格表中所列价格,有的低于价格表所列价格,这都是正常的。

  他说,目前根据《完税价格表》规定,笔记本电脑适用的一般完税价格是5000元,这一价格兼顾了有的笔记本电脑价格略高于5000元,有的笔记本电脑价格略低于5000元的情况。

  黄强调,会定期对《完税价格表》中常见商品的价格调整,使其尽可能贴近实际情况。今后将进一步加快《完税价格表》调整和发布频率。

  商务部人士指征税千元过高

  iPad千元税风波备受关注,商务部相关部门也曾向海关总署发出了咨询函。此前本报报道,商务部人士对iPad千元税提出,海关规定与WTO规则有不相适应之处,体现在两点。首先,WTO《信息技术协定》要求IT类产品逐渐降低关税至零,目前我国增值税税率最高为17%,而计算机现在关税是零,也没有消费税,因此iPad的进口税率为20%明显过高;其次,iPad产品价格很多只要3000多元,海关对iPad计为5000元完税价格的规定与WTO《海关估价协定》不太一致。

  昨日海关没有回应是否和WTO规则不一致,也没有回应汇率的质疑,对完税价格等问题的解释。

  “个人物品免税限值与发达国家相当”

  针对5000元个人物品免税限值额度被认为过低的问题,海关总署监管司负责人黄熠回应称,考虑到国民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目前我国确定额度与发达国家规定的免税限值水平基本相当。

  他解释说,对进境旅客携带的行李物品规定免税限值的做法是较为普遍的国际实践,对超出限值物品实行按全部价值征税也是各国普遍采用的方法。

  目前,我国对居民旅客携带的个人物品的免税限值为5000元,对非居民旅客拟留在境内的个人物品的免税限值为2000元。

  有旅客提出,现在随便一件高档物品就超过了海关规定的限值。黄熠回应称,海关主要对进境居民旅客在境外获取的,和非居民旅客拟留在境内的,价值超出免税限值的物品征税。对于旅客随身携带进(出)境,并复带出(进)境的原有个人物品,海关并不征税。(来源:新华网、新京报)

(作者:  责任编辑:于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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