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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协否认发航班延误补偿新规 称仅在征求意见

发布时间:2010-11-03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并非延误了四小时才有补偿

  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针对近日媒体关于中国航空运输协会出台新规,“航班延误4小时以上现金补偿”的报道,该协会昨日对此予以否认。

  有国内媒体近日报道“航班延误4小时以上乘客可获现金补偿”。报道称,中国航空运输协会向湖北机场集团公司下发了航班延误补偿新规范,在新的规范中,乘坐航班因承运人原因延误4~8小时的旅客将获200元现金补偿,8小时以上则获得300元现金补偿。对此,记者致电中航协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求证。

  中航协相关负责人表示:“首先不是中国航空运输协会向湖北集团去发这个东西,其次,这个东西也没有对外公布发行。”

  据相关人士透露,《航空运输服务质量不正常航班承运人服务和补偿规范(试行)》的最终名称以及内容还在征求意见阶段,涉及到航班延误补偿的内容,但并未明确具体时间和补偿标准。

  中航协相关负责人介绍,有涉及到这方面的内容,但是情况不像它说的好像就延误了4个小时才有补偿,其中还有很多的服务条款,湖北机场发的东西是什么东西我们到现在还没看见,就是说还在试行阶段,我们还在征求意见。

  媒体报道

  4小时以上现金补偿

  有媒体报道,国内航空公司将实施新的延误补偿:航空公司应根据延误时间向旅客提供免费的餐饮服务和休息场所。延误预计在1~4小时以内(含4小时)的航班,及时向旅客提供餐饮。

  4小时以上,则安排休息场所。在原预定航班离站时间后4~8小时(含8小时)内成行,还向旅客提供价值300元的购票折扣、里程或其他方式的等值补偿,或是人民币200元。

  在8小时以后成行的,向旅客提供价值450元购票折扣、里程或其他方式的等值补偿,或是人民币300元。(综合中广、 武汉晚报)

(作者:  责任编辑:于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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