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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濮阳4A景区发生游客溺亡事故 家属未获赔偿

发布时间:2010-11-01  来源:中国网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今年“十一”黄金周期间,位于濮阳市的国家AAAA景区中原绿色庄园内,一名男性保安和一名女性游客不幸溺水身亡。事情发生将近一个月,死者家属仍未得到相应赔偿。对此,河南省政协委员闫子鹏在详细了解事情经过后向省政协递交提案,呼吁加强旅游景区(点)安全管理,消除旅游安全事故隐患,并建议推行游客安全保险基金,做到一旦发生游客伤亡事故先行赔付。

2010年10月1日下午,年仅20岁的女孩焦艳丽到濮阳市“庄园”与该庄园保安张志朋一起游园溺水,然而直到10月3日下午,景区才将焦艳丽、张志朋尸体从庄园的龙湖中打捞上来。公安人员在现场发现并确认,由于离尸体浮起的地方最近的龙湖北岸没安装安全防护栏,没设警示标志,也没有安全巡湖员和救生员,因此张志朋和焦艳丽很有可能是因为景区没有按标准设置安全设施引发落水,在得不到救助的同时溺水死亡。10月22日,记者到濮阳市安监局事故调查科采访时还了解到,因为绿色庄园的具体承办人出差在外,因此一直未能就该事件的解决方案和赔偿问题与家属达成协议。导致焦艳丽、张志朋的尸体至今未能安葬,家属痛不欲生。

对此,闫子鹏委员认为:为了不让类似悲剧再次发生,安全监察部门应对全省旅游景区(点)进行拉网式排查,责令各景区(点)规范景区设施设备安全,责令设置明显警示标牌,配备安检巡视(查)员和救生员等,消除安全隐患,杜绝旅游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游客生命、财产安全;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缺乏安全设施,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景区(点),应严肃处理,可责令停业整顿或按程序降低景区(点)评级等;对发生游客安全事故的景区(点)的相关责任人和景区主管机关的主要负责人以玩忽职守等渎职行为追究行政责任,直至追究司法责任。

同时,闫子鹏委员还建议:旅游主管部门应在各景区(点)建立类似交强险的游客安全保险基金,做到一旦发生游客伤亡事故先行赔付,以避免因事故责任人不在无法处理而给被害人家属带来二次伤害。

(作者:  责任编辑:于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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