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海南省旅游规划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海南省旅游规划委员会章程》,加强对该省旅游资源开发的规划管理。
《海南省旅游规划委员会章程》明确海南省旅规委负责对该省重点旅游景区和旅游度假区、重大旅游建设项目和重要旅游资源开发规划进行审核,确保规划依法、规范、有序实施,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促进全省旅游产业科学发展。
《海南省旅游规划委员会章程》指出,加强对全省旅游资源开发规划管理,全省重点旅游景区和旅游度假区、重大旅游建设项目和重要旅游资源开发必须纳入全省统一旅游规划管理。其中,重点旅游景区和旅游度假区指《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17个重点旅游景区和度假区,以及其他需要纳入省级规划管理的重点旅游开发区;重大旅游建设项目指对全省旅游产业布局、旅游产品开发具有重要影响的旅游项目,开发用地范围跨市县的旅游项目和总投资10亿元以上、关联带动性强的旅游项目。
按照规划审查规则,符合申报条件和申报程序的旅游规划,一般须在20天内审查完毕,重大旅游规划审查30天内完成。(记者 周慧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