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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铁路局:7类情况可现场办理临时身份证明

发布时间:2010-01-11  来源:新华网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新华网成都1月11日专电(记者江毅)记者从成都铁路局了解到,旅客实名制购票后,丢失或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须在车站公安制证口办理临时身份证明。办理临时身份证明时,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持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信的;

(2)持学生证购票的旅客,持所在学校出具的证明信的;

(3)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现役军人持所在部队出具的证明信的;

(4)外籍旅客持当地使领馆出具的证明信的;

(5)港澳台旅客持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信的;

(6)凭其他有效证件购票的旅客持相关发证部门出具的证明信的;

(7)持居民身份证购票的旅客,在车站公安制证口通过查询人口信息系统确认旅客身份的。

铁路部门提醒,上述证明信的内容,须包括旅客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等信息,与车票票面记载的旅客身份信息一致,并加盖证明单位公章。

(责任编辑:于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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