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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旅游质监所提醒:出游遇问题投诉要及时

发布时间:2009-08-07 08:38  来源:京江晚报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市旅游质监所提醒:出游遇问题投诉要及时

镇江新闻网讯 正值出游高峰期,记者从相关部门接到的旅游投诉中发现,一些旅行社有擅自变更行程、导游人员操作不规范的现象。业内人士指出:旅行前要把合同签得明明白白,遇到问题回镇后要及时投诉维权。

前不久,蔡某、孙某和另一对新婚夫妇在蜜月旅行中都窝了一肚子火,他们参加了某旅行社组织的“海口6日往返旅游”,可行程本来安排的3个景点没有去;两个正餐没有安排,导游只是每人每餐退15元解决问题。市旅游质监所接到投诉后,当即调阅旅游合同和旅游行程,从材料看,地接社在接机、安排景区游览、导游服务、送机等环节上都存在瑕疵。对于少玩3个景点,地接社无过错,因为旅游车已经到了景点门口,是游客感到太累了,不想下车而放弃的。合同中安排了供餐,导游给游客退餐违反合同内容,而且按规定的接机服务也没有提供。市旅游质监所依据相关规定,要求组团社退赔导游服务费、正餐费等,并给付游客20%的违约金。

市旅游质量监督所工作人员提醒说,游客在出游前一定要将合同签得清楚明确,同时在出游时一定要选择信誉较高的社团。(红生 於枚)

(作者:  责任编辑:于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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