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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旅行社条例》五一实施 旅行社弃低价游品种

发布时间:2009-04-15 16:21  来源:人民网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新《旅行社条例》五一实施 旅行社弃低价游品种

受新的《旅行社条例》五一正式实施影响,旅行社不得不放弃以往靠自费或购物赢利的低价游品种。

从今年5月1日起,我国新的《旅行社条例》将正式实施。 新条例对旅行社违规行为的处罚非常重,旅行社如果违规,将被处以10万到50万元的罚款。这也迫使旅行社不得不放弃以往靠自费或购物赢利的低价游品种。

报道称,新的《旅行社条例》明令禁止“零负团费”,明确禁止旅行社低于成本报价。如果旅行社欺骗、胁迫游客购物,或者参加需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要对旅行社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对导游、领队等个人,罚款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导游证或者领队证。

届时,旅行社和旅游者签定的合同中,都要明明白白写清楚需要另行支付的自费游览项目,甚至连安排购物的地点、停留的时间、购物的次数都要一一交代。不少大旅行社都表示,这意味着产品报价将更加真实,一些超低线路的价格将在5月被迫上调。

(作者:  责任编辑:于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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