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旅游券公布使用细则 126商家180家门店通用
2月21日,杭州旅游券将率先在上海地区发放。昨(17号)天,杭州市旅游委员会公布了旅游券的操作细则。
杭州旅游券单张面值为10元,10张组成一套,共计100元,仅限杭州市以外旅游者以个人身份使用。游客可以持旅游券,在杭州市区(含萧山、余杭)及富阳、桐庐、建德、淳安、临安五县(市)范围内指定的主要旅游景区、游船、饭店、餐饮、茶楼、足浴、旅游演艺等180处场所使用,比之前公布的100处场所增加了80处。
为方便游客查找,这些选定的商家名录印在旅游券后面,同时将公布在杭州旅游网(www.gotohz.com),并开通网上的实时在线咨询,以及在线申请旅游券。
另外,如果游客同时持有杭州旅游消费券和其他区县市的旅游券,可以同步使用,享受折上折的优惠。比如,游客应付60元,按照“桐庐旅游券”满40元抵用20元的规定,抵完之后,现金实付部分若还剩40元可用杭州旅游消费券享受优惠。
游客使用完一套旅游券,还可参加抽奖。但每次使用旅游券后,都要求商家在抽奖联空白处加盖专用印戳,一联一戳,盖满十个戳才能参与抽奖。4月中旬、5月中旬、6月中旬都将有抽奖活动。
杭州旅游券使用说明
使用方法在指定商家消费时,享受商家既有优惠后,按消费应付金额,每满40元可使用10元旅游券,另支付30元人民币,以此类推,不设上限。
使用范围景点首道门票、游船船票、演出门票、宾馆房费、餐饮类(包含海鲜、酒水)、茶楼、足浴类的全部消费。
使用期限 2009年3月1日至2009年5月31日。
抽奖内容特等奖1名,奖励价值20万元的轿车一辆;一等奖5名,分别奖励价值1万元的杭州豪华四日游;二等奖20名,分别奖励价值2000元的手机一部;三等奖100名,分别奖励价值500元的MP4一部;纪念奖1000名,分别奖励价值60元的杭州真丝围巾一条。
注意事项
1.旅游券节假日亦适用;
2.游客要向商家索取、保存好实付现金额开具的发票,作为兑奖凭证;
3.以下情况该旅游券无效:旅游券没有防伪贴;旅游券脱离册子单独使用;旅游券中的抽奖联已被撕下;旅游券使用期限已过。
4.旅游券咨询投诉电话:96123、87928540(咨询),85171292(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