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节前,来自辽宁丹东的张女士一家三口来上海,报了上海群星旅行社的“苏杭两日游”,结果却被旅行社“忽悠”了。旅行社不签合同、不开发票、景点缩水;更令张女士不满的是,本是游苏、杭,中途却返回上海住了一晚“胡同宾馆”。昨(15号)天,上海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稽查六处前往群星旅行社进行了查处。
一车游客被“忽悠”
据张女士介绍,9月27日,他们一家三口通过网络报名参加了设在闸北区中兴路群星旅行社一个营业点的“苏州、杭州两日游”。当日6时30分,他们坐上了旅行社的接车,付清旅游费后,旅行社工作人员只开了2张收据,并未按照规定出具发票。出发前,张女士又提出签个合同,却被工作人员王某拒绝。当天,张女士一行乘大巴车在杭州导游的带领下浏览了西湖、飞来峰及灵隐寺、黄龙洞等景点,但网上承诺的岳王庙、虎跑、宋城等几处景点均未去。
更令张女士奇怪的是,当天游完杭州后,他们一车游客却被拉回上海住宿,安排在一条胡同里的“今越”宾馆,宾馆房间的条件十分差且没有热水洗漱。第二天一大早他们才被匆忙带往苏州。
早报记者登录群星旅行社网站,发现“苏杭两日游”的宣传页面上明确显示着,“第一天早晨乘5071次火车或大巴车赴杭州游西湖、三潭印月、岳王庙、龙井问茶、虎跑、宋城、灵隐寺、飞来峰、黄龙吐翠。下午5点左右乘大巴至苏州(包二星一晚住宿)。第二天游苏州……”
营业点无工商执照
根据有关举报,昨天14时许,市文化执法总队稽查六处首先来到闸北区中兴路群星旅行社的营业点。这家营业点设在一家二星级宾馆的大堂里,只有一张桌子、一张椅子,工作人员却不在。据宾馆经理刘先生介绍,群星旅行社的工作人员王某与宾馆签订了一年的租用场地协议,但“营业点只有大堂这块约1.5平方米的地方,没有专门办公室”。
随后,执法人员赶到泰康路群星旅行社的总部。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这家旅行社有业务经营许可证,也有工商营业执照;但闸北营业点却没有工商执照,也未经旅游主管部门备案。经调查,该旅行社一位负责人士承认,王某确实是旅行社临时聘用的工作人员,王某没给游客张女士签合同、没开发票、景点“缩水”也都是事实。
在有关部门协调下,群星旅行社已同意对游客张女士作出经济补偿,并向游客道歉。稽查六处张志东副处长表示,旅行社不与游客签合同、不开发票等情况,都属于违规行为,他们将在调查、取证后依法对该旅行社进行处理。(储静伟 虞智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