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五一”很特别。短短3天假,让很多习惯长线旅游的人不得不待在本地,另找乐子。以前,我们有7天长假,但景区爆棚、交通拥堵等问题令人不胜其烦;现在假期缩短了,人们又失去了远游度假的好机会。如何化解这一“两难”困境?落实带薪休假制度或为良方。
事实上,“带薪休假”的说法早已有之。1995年实施的《劳动法》明文规定国家实行带薪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享受带薪年假。但相当长一段时期内,针对这一制度的具体规定迟迟没有出台。直到去年12月,国务院正式公布了《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对职工带薪休假的天数、报酬、监管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自今年1月1日起,带薪休假才以法定条例的形式在全国正式实施。
带薪休假是现代社会的文明制度,它可以让职工灵活地制定度假、休闲计划,享受自由闲适的生活,充分体现了对劳动者休息权的尊重。另一方面,带薪休假能满足人们长线旅游的需求,弥补小长假的缺憾。同时可以让人们出游时间相互错开,缓解法定节假日全民出游带来的系列问题,提升人们旅游的舒适感与安全感。
然而,尽管目前带薪休假条例已经出炉,但人们要想真正带薪休假却并不容易。现在能真正实行带薪休假的大多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相当一部分企事业单位里的带薪休假却并不靠谱。
在一些企业,考虑到带薪休假会增加运营成本,虽然明面上有制度,但并没有具体的执行办法,长期以来形同虚设;再者,目前社会就业压力大,竞争激烈,“今天工作不努力,明天努力找工作”,这导致很多职工不敢提带薪休假这码事,“有假不敢休、有假不好意思休”成为常态;再加上各地普遍没有出台有效的带薪休假监督机制,带薪休假往往被架空,对很多人来说是一张“空头支票”。
让带薪休假更靠谱,必须加强落实可执行的配套政策。企业要采取更为科学的岗位分工、协作机制,不致因一人休假而影响全局工作,要建立休假和考评、奖惩严格分开的制度等等;此外,还要加强对带薪休假的普及。由于普通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他们一般不会因为企业没有执行带薪休假制度而去状告企业,因此,政府有关部门必须主动承担更多的监管责任,督促落实带薪休假制度,保护好劳动者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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