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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扬中市工业集团公司纪检组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充分发挥监察审计作用,加强内部管理,减少公司经营风险,促进企业规范管理。
今年以来,在基建工程和物资采购方面充分发挥监察审计职能作用的同时,严格按照工程管理的要求,做到“事前参与、事中监督、事后评价”,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17年度,集团总公司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达102%;在集团公司大院场地改造、办公楼立面维修等基建工程和物资采购、人员招录等方面充分履行监督职责,严格标准,把握原则,不越位、不错位,做到“事前知、事中督、事后评”。 (高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