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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403件政协提案办得怎么样?
超六成问题得到解决,促发展惠民生成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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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11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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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403件政协提案办得怎么样?
超六成问题得到解决,促发展惠民生成效显著

  提案是政协践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重要形式,是政协委员履职的重要载体,是沟通政府和民众之间的“连心桥”。市政协把提案的撰写、办理、落实放在重要位置切实抓细抓实,实现了委员真提,部门真办,问题真解决,建议真落实的良性互动。今年7月和11月,市政协两次在全省政协主席会和政协提案工作座谈会上作大会经验交流,《人民政协报》数次介绍我市做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2017年度政协提案办理情况摘选公开。

  一、总体情况

  

  【立案情况】全会期间共立案提案401件,闭会期间,新立案2件,全年共立案提案403件。其中,工农业类44件,财贸类16件,城乡建设类171件,科教卫文体类100件,政治法律、劳动人事类62件,政协、统战类10件。

  【办理成效】立案提案由85个部门(单位)和辖市区政府单独或联合办理。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采纳的有250件,占62%;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解决的有139件,占34.5%;解决条件不成熟,留作参考或说明的有14件,占3.5%。

  二、部分提案、办理答复摘登

  (12件)

  1.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机制

  【提案者】致公党市委会

  【主要建议】建立由政府主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生态补偿格局,明确生态补偿载体和补偿对象,因各地情况的不同使补偿资金更加具体化,结合生态红线保护区域的管控级别和类别,制定出适合本地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补偿资金的使用细则和操作流程。补偿资金实行专账管理,杜绝任何形式的截留、挤占和挪用。制定完善的补偿标准与核算方式,形成更为畅通的补偿执行渠道,以《环境保护法》关于生态补偿的原则规定为基准,结合地方实践,认真执行补偿主体、补偿方式、补偿标准。

  【主要承办单位】市发改委

  【办理成效】市政府出台生态补偿办法。依法筹集生态补偿资金。2015年生态补偿资金筹集总额合计11169万元,其中市级生态专项3000万、省级生态红线保护转移支付资金672万、辖市区集中资金7497万。根据“重点性补偿、基础性补偿、激励性补偿、生态应急资金”按照50%∶30%∶15%∶5%的分配比例,“生态红线区域补偿”总额为3350万,“高标准农田区域补偿”总额为2223万元,“基础性补偿”总额3359万元,“激励性补偿”总额1679万元,生态应急资金558万元。2016年生态补偿资金筹集12177万元,“生态红线区域补偿”为3700万,“高标准农田区域补偿”为2401万元,“基础补偿”3645万元,“激励补偿”1822万元,生态应急资金609万元。严格考核监管,杜绝违规占用资金行为。

  2.围绕“聚力创新”促进转型升级

  【提案者】市工商联

  【主要建议】推进国家级重大平台建设,深入推进镇江苏南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发挥镇江高新区和经开区的主阵地作用,整合创新资源,努力成为服务企业的核心抓手;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开展合作对接,鼓励高校科技成果在镇转化,支持在镇高校院所深入推进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建设区域性、专业性的技术市场;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促进一批成长型小企业加快成为高新技术企业,推动产业向中高端攀升,深入推进科技金融结合改革,建立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投融资体系,支持科技型企业开展技术创新融资;不断完善科技型人才支撑体系,放大“金山英才”效应,引导和支持归国留学人员创业;健全科技人才合理流动机制,鼓励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创新人才双向流动和兼职;积极组织各类职业技能竞赛,培养更多的“工匠”。

  【主要承办单位】市科技局

  【办理成效】推进科技创新重大载体平台,深入推进镇江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航天海鹰(镇江)特种材料有限公司等6家创新型企业入选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瞪羚企业。加快扬中和丹阳省级高新区建设,推进丹徒、句容创建省级高新区。加快科技成果转化,设立“宁镇扬在地高校科技合作专项资金”,提高成果就地转化率。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载体,积极筹建镇江市低碳产业技术研究院和技术交易所。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00家以上,落实高企税收、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近10亿元。推进科技金融改革,通过“苏科贷”“镇科通”等科技金融产品,引导银行为科技企业科技贷款累计达1033笔、贷款额度37.4亿元。完善人才支撑体系,成立创新人才发展研究院,设立镇江“金山英才”计划,累计资助引进人才(团队)687个,选聘优秀科技企业家到驻镇高校担任产业教授。组织各类职业技能竞赛,促进企业职工科技素质和技能提升,产生64名“镇江市技术能手”、2000多名高级工和500多名中级工。

  3.加强养老机构建设

  【提案者】民盟市委会

  【主要建议】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新建住宅小区按照每百户20-30平方米标准设置,已建成住宅区按每百户15-20平方米标准调剂,加快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加大对失能、失智老人家庭照护者的免费培训;支持医养融合的养老服务,进一步加大与医保结合的比例;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适时调整购买养老服务的种类、内容及补贴的对象、标准;进一步完善社区和机构养老服务项目的建设和运营补贴制度,统一不同社会主体兴办的养老服务机构补贴待遇;吸收先进的管理模式和经营理念,鼓励境外投资者依法投资盈利性的养老服务机构;构建养老服务人才培养机制,对在养老机构就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与医疗机构、福利机构相同的执业资格、注册考核制度,社会办养老机构和养老服务企业在技术职称评定、继续教育、职业技能培训等方面与公办养老机构享受同等待遇。

  【主要承办单位】市民政局

  【办理成效】居家养老服务水平有新提高,全市共新建7个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14个老年人助餐点;医养融合有新发展,对在养老机构驻点医疗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保按养老机构实际服务的老年人数参保,对经登记并取得卫计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申报条件的护理院、养老机构和开设护理型床位的基层医疗机构,可按规定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范围,加强医疗机构巡诊;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有了新扩大,完善了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制度,完善社区和机构养老服务项目的建设和运行补贴制度,引进外地养老服务品牌实施公建民营;养老服务人才培养激励机制有了新完善,实施养老护理员“免费培训工程”,实施养老护理员一次性岗位补贴制度。

  4.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推进文化惠民工程

  【提案者】民进市委会

  【主要建议】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完善文化设施网络,文化资源向基层延伸,加快镇江文化“新四馆”(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和非遗展示馆新馆)建设,提升市级文化设施的水平和层次;把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统筹制定实施方案和建设规划;加强公共文化设施的规范化管理,努力提高利用率,要在各类公共文化设施中设置方便残障人士、老年人和少年儿童的活动区域和服务项目,在公共文化服务品牌建设上,要扩大“欢乐家园”、“文心”系列、“长江国际音乐节”和“金山艺术展演月”等文化民生品牌的影响力;完善公共文化服务投入机制,提高公共文化供给和服务的资金保障力度。要进一步健全公共文化服务投入保障机制,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加大对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逐步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稳定的公共文化服务投入机制,促进公共文化服务的多元化和社会化。

  【主要承办单位】市文广新局

  【办理成效】全市四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完善,市和辖市(区)图书馆、文化馆全部达到文化部部颁一级馆标准,全市56个乡镇(街道)、714个村(社区)建成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镇江文化“新四馆”建设加快,彻底改变市级文化设施全省落后现状。以城乡全覆盖为目标,扎实推进图书馆和文化馆总分馆制,至2016年底,全市镇村已建成图书馆分馆246个,建成文化馆分馆24个。全市共举办文心系列公益文化活动140场,“节日展风采”广场主题文化活动26场,组织送戏下乡566场,各类文化广场活动3000多场,惠及群众270多万人次。在全国率先开展艺术普及活动,成立镇江市公益艺术培训联盟,培训人数超过5万人次。实施“文化+”发展战略,建成“文化镇江云”服务平台,“淘文化网”启动上线,送文化创新采取“百姓点单,政府买单”“超市式”供应。各级政府不断加大对公共文化的投入和保障,2016年,市财政文化投入5.65亿元,增幅39.7%,高于同期经常性财政收入增幅22.4个百分点,仅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一项,全市总投入为7869.3万元。

  5.深化互联网+“孵化器”建设

  【提案者】九三学社市委会

  【主要建议】以“互联网+优惠政策”促进大众创业,提升政策的靶向性、适用性、方便性和可操作性;以“互联网+专家咨询”激发创新活力,搭建创新创业的载体和平台,建立面向企业服务的专家库,加强智力资源的协作共享,创建模式新颖、运行灵活、资源利用度高的新型孵化器;以“互联网+服务平台”加速产业发展,要强化政府服务,加快完善政府主导的基地型孵化器,为创业企业提供网络化、便捷化、专业化服务,支持建立包括高技术重点实验室、大数据云服务平台在内的技术创新平台;根据众创空间虚拟共享的特点,建设基于互联网的新型众创孵化平台。引导民间资本加大对创业孵化载体及其服务体系的投入。

  【主要承办单位】市经信委

  【办理成效】实施“互联网+优惠政策”,提升服务效能,利用市经信委965808企业信息等服务平台,及时发布、宣传和解读创新创业优惠政策。集成政策支持,市委、市政府出台“市聚力创新6条政策”等,大力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持孵化载体建设,国家和省级孵化器,予以100万元、50万元的后资助,市级众创空间分期给予20万元资助,省级互联网园区,予以100-300万元的资金扶持;实施“互联网+专家咨询”,建立科技政策辅导员队伍,成立创业导师队伍;实施“互联网+服务平台”,建立“镇江市技术产权公共服务平台”,“镇江市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平台”,“好创网”,为创新创业提供全省一体化的资源共享和一站式服务平台;实施“互联网+孵化器”专项资金保障,优化整合市级科技计划,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方式,强化产学研合作,加大知识产权经费投入,实现专利申请数量和专利质量双提升。

  6.加快建设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监测楼

  【提案者】农工党市委会

  【主要建议】为配合推进太古山片区旧城改造项目,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拆迁至镇江丁卯南纬一路扬帆路1号租房,作为临时的实验和办公场所至今,为使我市环境监测满足环境管理的需要,与苏南现代化示范区建设和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要求相匹配。建议,市委市政府尽快协调解决环境监测实验用房问题,开工建设环境监测新楼。

  【主要承办单位】市环保局

  【办理成效】初步确定了项目选址,对土地价格进行了洽谈,委托编制了项目建议书。继续加强与市发改、财政、国土、规划等部门的沟通,协调解决项目推进相关问题。同时,抓住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整体上受省环保厅管理的新机会,强化与省环保厅的沟通,通过厅市共建将该项目建成一流的,功能先进的好项目。

  7.提升我市岸线资源综合开发效益

  【提案者】民革市委会

  【主要建议】制定《镇江市长江岸线资源保护条例》,以立法的形式为管理部门执法提供法律依据,强化长江岸线的保护和管理;提高岸线准入门槛,引导项目尽可能向陆域纵深布局,减少港口岸线占用;增强港口发展后劲,加大岸线资源和货运物流资源的整合力度,注重发挥沿江港口岸线在沿江产业集聚和推动沿江经济带结构调整中的特殊作用,加大对重要公用港口企业集团、专业性码头的支持力度,改善港口经营和物流链运作,提高港口物流业在多式联运与综合运输体系中的地位;建立港口岸线利用标准化评价与管理体系,适时发布港口岸线利用标准,建立港口岸线利用准入和评价制度,长江港口岸线的准入实行触发机制,对各专业码头泊位的通过能力作总量控制,加大港口岸线利用绩效考核,实施项目动态管理。

  【主要承办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办理成效】制定《镇江市长江岸线资源保护条例》,该《条例》已经省人大常委会审查通过。出台《镇江市港口岸线使用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从严控制港口岸线的开发,提升港口岸线的综合开发效益。市政府制定《镇江市“江海河联动、港产城融合”十大行动计划》,实施现代港口集疏运体系建设、港口结构调整、港口产业发展、现代港口物流、港城联动发展、口岸环境建设、智慧港口建设、江河生态坏境保护与低碳港口等。实施《十大行动计划2017年目标任务》,对港口集疏运体系建设、临港产业发展、现代物流体系建设等方面工作做出了具体安排和部署。加强区域港口一体化改革,市政府正在组建镇江港口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目前筹备工作稳步推进。

  8.有效推进特色小镇规划建设

  【提案者】民建市委会

  【主要建议】正确把握“特色小镇”建设的工作要旨,催生新兴产业,升级传统产业,提升农村建设;科学制订“特色小镇”的认定标准,按照特色小镇的本质属性,划分新兴产业类、传统经典产业类、自然资源开发类等不同类型的特色小镇,按照“产业独特,文化内涵,生态功能,空间适度”的要求,制定不同类型特色小镇的认定标准和建设要求;根据特色小镇的认定标准和镇江市目前的资源存量,筛选培育创建对象,按照特色小镇是一个集“产业、文化、社区”三位一体,“生产、生活、生态”融合发展的“产、城、人、文”综合体特征,完善管理体制,坚持市场主导,吸引创业家和创业要素在小镇实现空间聚集,推动新兴产业衍生和传统产业升级,创新土地利用制度,为创新创业提供平台;推进投融资创新,成立特色小镇发展基金、新兴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等,创新融资方式。特色小镇建设不搞终身制,要严把产业准入关,防止产业雷同,要严把生态环境关,强调生活环境的“宜居性”,要将产出效益、致富农民作为评估特色小镇的重要依据。

  【主要承办单位】市发改委

  【办理成效】率先在全省制定出台《关于开展特色小镇规划建设试点的指导意见》,“十三五”期间,以建制镇(街道)为单元,规划建设产业特色鲜明、功能集成完善、人文气息浓厚、生态环境优美的市级特色小镇30个左右,其中10个以上争创成国家级、省级特色小镇;市政府建立由市长担任召集人的市特色小镇规划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开展特色小镇布局研究,提出梯次培育创建计划;加强用地保障,强化政策扶持,加大金融支持。2017年,全市有8个特色小镇被列为市级特色小镇,3家小镇被列入省级首批特色小镇创建,扬中市新坝镇入选全国特色小镇培育。

  9.加强食材检测,打造放心餐桌

  【提案者】任满平

  【主要建议】建立统一完善的食品安全信息采集、发布、反馈机制,加快统一食品追溯体系建设,强制食品生产、经营者提供真实明确并及时公布的食品安全信息;监督农产品批发市场,检测结果每天公布;加大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扶持力度,鼓励和支持产销对接。

  【主要承办单位】市食药监局

  【办理成效】持续开展“社会共治,舌尖安全”品牌创建,市政府将“放心餐桌”工程列入为民办实事工程,建成7个餐饮安全示范区,扬中市成为全省首批食品安全示范市。不断完善食品安全法规制订,在全省率先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加大信息化监管和追溯体系建设,2014年建成市食品药品信息化监管中心。目前,已有600多家食品、近千家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接入平台实时监控,50000多家企业信息数据接入平台,实现了许可、监管、查询等功能。加强追溯体系建设,已有80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纳入省局食品安全追溯平台。加强食品检测,已完成7个市、县级快检中心建设,全市共开展快检食品和食用农产品37003批次,不合格率0.45%。

  10.进一步加强居民小区垃圾分类处理

  【提案者】孙庆海

  【主要建议】进一步完善垃圾分类收集系统配套设施,继续健全完善垃圾分类处理机制;加大引导群众对垃圾分类重视的力度,改变市民的观念及生活习惯;社区物业要发挥一线监督员作用,及时发放垃圾分类专用袋,宣传垃圾分类小常识;要扩大试点,强制机关事业单位做好垃圾分类,条件成熟时出台相关规章。

  【主要承办单位】市城管局

  【办理成效】建立了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分管市长担任总召集人。完成《镇江市餐厨废弃物处置规划》和《镇江市市区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一体化实施方案》的编制。抓好试点示范引领,从28个市级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小区中选取了朝阳小区、学府华庭、万科魅力等20个小区作为省级示范试点小区,目前,全市已有113个居民小区的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完成。科学确定分类模式,对小区垃圾分类采取“三分法”(有害、可回收、其他),按照“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基本要求,规范分类运行体系。对前端分出来的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分别运输至具备资质的有害垃圾处置企业、再生物资回收利用企业和垃圾焚烧发电厂等终端进行处置。

  11.认真整治塔山路周边环境

  【提案者】梁新歌

  【主要建议】相关部门、单位制定综合整治方案,取缔占道经营,查处违规停车、行车行为;对塔山路进行卫生整洁常态化管理,划定汽车修理店操作区域,责令经营户线内修理,待修车辆不得占用道路,发放垃圾桶,组织人员定时收集,保持地面卫生整洁;加强长效管理措施,安排交警、城管全天候巡查管理,严厉查处不按规定占道作业、机动车乱停乱放、破坏卫生环境等行为,迁走部分汽修商户,减少商户数量,减轻场地容量压力;道路出新,双向机动车道线要有明显标识,用护栏隔开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道,保证道路安全。

  【主要承办单位】京口区政府

  【办理成效】部门配合、联合整治。成立了由区城管(执法)局、环保局、市场监管局、公安京口分局、京口交警大队、正东路街道办事处、江科大国资管理处等部门参与的工作小组,科学制定整治方案,通过宣传引导、取缔占道经营,开展环境治理、规范停车等手段,联合治理、联勤联动,塔山路整体面貌得到明显改善;精细服务、执法为民。在每家汽修店门前划定操作区域,要求经营户在线内修理,待修车辆不得停放在机动车道上,发放垃圾桶,定时收集,保持地面卫生整洁;定段巡查、长效管理。在塔山路设置管理岗亭,安排城管执法人员及协管员、交警、江科大国资处有关人员驻守,进行全天候巡查管理。积极引导部分商铺进驻焦山路汽修一条街,逐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12.海绵城市建设应注重创新

  【提案者】戚杰

  【主要建议】要将海绵城市建设的理念和要求系统地融入到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规中;要按照海绵城市规划技术导则严格验收旧城改造项目和新建项目;对雨水和生活污水的管网铺设和管护,生活污水和工业污水的治理和达标排放等项目,采用PPP模式,减少政府的财政支出;对绿地改造,湿地保护和流域治理等项目,政府可以组合打包的形式吸引民间资本。

  【主要承办单位】市住建局

  【办理成效】海绵城市坚持以民为本,务求社会效益,以解决城市内涝、水体黑臭问题为主要目标;坚持规划引领,创新顶层设计,《镇江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已编制完成,海绵城市建设纳入城市总体规划、总体目标,试点区29KM2范围的海绵城市顶层设计方案,统筹了排水防涝、面源污染削减、径流总量控制、非常规水资源利用、生态水景观营造等多个目标;加强制度建设,创新管理模式,出台《镇江市海绵城市管理办法》等22项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制度,成功实践“海绵+”和“城建+海绵”模式,解决积水内涝问题,在城市建设过程中的道路建设、棚户区改造等项目中,同步实施海绵城市建设内容,实现了生态、环境等综合效益最大化;积极探索实践,形成技术优势,实践PPP模式,推进全社会共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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