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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扬中市检察院通过支持起诉,帮助‘8·26’环境污染案316户受损群众挽回损失188万余元,并全部发放到位。”张新祥介绍说:“11月17日,句容市检察院依法对李某某、高某、袁某某三人非法采矿案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三名当事人承担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费用以及因非法采矿造成的矿产资源损失共计580余万元,这也是镇江市首例由检察机关直接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切实以实际行动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修法决定,维护好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聚焦生态恢复
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部分被违法犯罪分子污染的环境、破坏的生态未能得到及时有效修复的问题,市检察院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牵头制定《关于在全市环境资源刑事案件中开展生态恢复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适用“生态恢复”的案件范围、修复方式,被市委、市政府印发全市贯彻执行,着力推动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更大成效。
张新祥说:“丹阳市检察院建立全省首个县级‘生态环境修复基地’,并联合环保部门设立环境保护公益金专用账户,制定公益金管理办法,规范适用范围、拨付程序,为受损生态环境能够得到及时修复补偿提供了保障。今年3月植树节前夕,该院专门组织造成大气污染的2名环境公益诉讼被告,在修复基地采取种植苗木的替代性方式承担环境修复责任,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对可现场恢复的案件,市检察部门分环节、多方式地督促行为人开展退耕还林、生态放流等活动 ,着力促进案结绿生、生态修复。今年以来,全市办理的破坏土地、林木案件复垦率达90%以上。
重视生态文明建设
市人大常委会对严肃查办环境资源类案件、促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非常重视,并于11月上旬赴市检察院调研环资类案件查办工作,调研期间还分别召开座谈会征集了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部分律师代表的意见建议。市人大常委会肯定了市检察机关在查办环境资源类案件上所取得的成绩,但认为还存在办案质量效率需要进一步提升、“案多人少”的矛盾比较突出、外部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等问题。
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委主任倪艳平说:“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全社会都要充分认识查办环境资源案件工作的重要性。检察机关要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环境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继续保持打击破坏环资犯罪的高压态势;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确保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对追逐经济利益而破坏环境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与行政执法机关、侦查机关和审判机关统一认识,采取切实措施提高其违法成本,让有违法企图的人‘不敢污’。”
此外,倪艳平认为要切实提升办理环境资源案件的专业化水平,包括有针对性地设立专业化办案团队,加大培训力度,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落实好查办环资类案件的财力物力保障等,从而更好地保护镇江的青山绿水、生态文明。(记者 林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