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获评“先进”,成为“示范点”
本报记者 谭艺婷 本报通讯员 荆息生
不久前,镇江市财政局在东北财经大学成功举办全市财政干部法治财政建设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来自全市50余名财政干部参加本次培训。这是我市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又一重要活动。6年来,市财政局不断深化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创新法治宣传方式,着力增强财政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聚财理财能力,全力防范财政涉法涉诉风险,在服务改革发展、提升财政运行质量、完善依法理财制度、规范财政执法行为等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连续五年荣获全省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先进单位,目前已被确定为全省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示范点。
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与以往不同,今年开展的全市财政干部法治财政建设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在课程设置进行了全面优化。在课程内容设置上,既有预算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民法总则、政府信息公开和宏观经济形势分析等理论知识学习,也有与有关法律、法规关联的相关案例分析以及内部控制体系设计与评价等业务实践操作培训,同时还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防范财政机关职务犯罪、财政干部工作压力应对与情绪管理、爱国主义教育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强化提升。各位学员与主讲人互动频繁,地区间交流发言积极踊跃,有效推动和提升了财政干部法治财政建设能力和水平。
该负责人表示,今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是全面落实市党代会部署的开局之年,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工作也由此显得十分重要。全市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工作将紧紧围绕财政重点工作和主要任务,坚持问题导向,注重痕迹管理,全力防控财政涉法涉诉风险,为全面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建立完善现代财政制度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市财政局积极营造普法氛围,在业已完成“六五”普法各项任务的基础上,认真总结普法经验、展示普法成果,表彰普法先进,同时根据省市要求,进一步加大“七五”普法工作力度,全面推动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再上新台阶。同时,该局全面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和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进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积极推进财政法治转型升级,努力实现由标准化建设向标准化管理的转变,切实提高全市各级财政机关和财政干部运用法治思维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