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谭艺婷 本报通讯员 江励 宋啸天
市检察院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近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情况。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朱毅表示,独立的机构建制是少年恢复性司法模式的必然要求,也是“捕、诉、监、防”一体化运行的基础。2012年7月市检察院成立独立编制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处。其后,我市8家基层院全力推动一体化工作机制,“一局、二办、五科”未检格局逐步成形。
发布会披露了我市检方提升成年人刑事检察服务效能的具体做法,如:市检察院在出台轻罪记录封存、附条件不起诉等工作细则的同时,指导各基层院就合适成年人参与诉讼、法律援助、社会调查、羁押必要性审查、心理矫治等工作与相关部门会签文件。据统计,5年来我市检察机关共自行开展社会调查55人,提供法律援助232人、启动合适成年人到场程序158次、对115名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疏导,对130人进行了不诉、不捕帮教,对407人的犯罪记录进行了封存。此外,为从源头上维护涉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检察机关通过创建“一案四表”工作法,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3份、检察建议15份,建议再审并改判1件2人、提出抗诉3件3人。
2017年,市检察院围绕市深化机关“效能革命”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度市级机关“服务品牌”创建活动的通知》精神,立足全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保护及犯罪预防工作,以“‘七色花’开,馨香未来”为品牌主题,力争效能工作再升级。
记者了解到,“七色花 ”援引自前苏联著名的同名童话,应用到检察工作实际,其“花蕊”是市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处,“花瓣”则是六家辖市区院、两家派出院,全市检察机关以这样的布局分进合击,共同建立未成年群体分类保护机制,打造出各具特色的维护青少年权益品牌。这些品牌的目标指向一致,即:着力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帮助涉罪未成年人无痕回归,向特困未成年刑事被害人提供司法救助,多途径开展法制教育,全方位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从实际操作看,各地绽放的“七色花 ”的确多姿多彩——丹阳检察“阳光动车组”品牌,从积极构筑保障工程、教育工程、塑造工程、爱心工程四个方面出发,依法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扬中检察“知心姐姐”团队,通过创新“3+N”帮教模式,“4+X” 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云平台、“私人订制”成人礼,健全帮教基地“青春护航站”,促使涉罪未成年人“无痕”回归社会;京口检察成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局,实行了未检刑事案件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制度,将原来分散在镇江新区、丹徒区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和司法资源整合起来,该院副检察长陈东表示,这种集约化、专业化的未检工作做法不仅是在办案数量上做加法,更能对未成年人权利进行全面司法保护……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系着国家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关系着亿万家庭幸福安宁和社会和谐稳定。如何最大限度地挽救涉罪未成年人,最大限度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最大限度地保障未成年被害人权益,真正做到宽容不纵容、关爱又严管,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内容。”朱毅表示,下一个五年,我市检察机关将不断提升检察为民服务效能,积极推进未成年人刑事检察“七色花”品牌建设,为全市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更强大的“法律保护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