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凌晨,扬中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民警接到报警称,车子还发动着,有人在车里睡着了。
据警方了解,事发当晚7时左右,当事人王某与老乡吴某一起到一家川菜馆吃晚饭,其间3人喝了24瓶啤酒,到了8点多,意犹未尽的3个人相约,到市区一家烧烤店吃烧烤。
于是,王某在喝酒的情况下,驾驶苏L5****小型轿车从建设路行驶至拥军路,并将车停放在拥军路。吃烧烤时,王某又继续喝了两杯扎啤。此后,王某感觉喝多了,准备步行至拥军路开车回家。谁料上车后行驶到一半,竟在车上睡着。
当晚,扬中城东派出所辅警夜间巡逻时,发现王某将车横在路中间,立刻下车查看,发现车窗开着,一股浓烈的酒精味扑鼻而来,车主在里面睡着了,叫了几声没反应,遂报警通知城区中队。
扬中城区中队民警赶至现场后,对车主王某进行酒精呼气测试,测试结果高达172mg/100ml,已经达到醉酒驾驶标准。
(景泊 卞志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