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几年,各种校园贷恶性事件频发,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日前,丹徒法院就审理了一起涉及校园贷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小胡与大卢均是在校大学生,两人因球结识并成为好哥们。2016年6月,大卢以生意周转为由,陆续向小胡借款共计8万元。而小胡自己并没有这么多钱,但为了兄弟情谊,他不仅向朋友借款帮助大卢,甚至还通过校园贷平台筹钱。之后,大卢未按时还款,两人发生纠纷,兄弟情破裂,小胡遂将大卢诉至法院。
该案审理过程中,考虑到双方当事人都是在校大学生,涉世未深,承办法官陈文勇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调解过程中,陈文勇耐心劝说、释法明理,引导双方合理、合法解决此事,同时也讲解了校园贷的本质和潜在危害性。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以6.5万元结算,欠款由大卢于2017年9月-2023年12月分期给付。
法官友情提醒:认清校园贷本质,远离校园贷风险。高校学生要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量入为出,适度消费;避免盲从,理性消费。本案中,大卢因做生意而大量借款、小胡为“义气”,不考虑自身经济承受能力,通过校园贷筹钱的行为,都是不可取的。
(吴安娜 刘婷婷 方良龙)